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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新党发〔2021〕6号各二级党组织: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我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党务工作者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根据《广东省委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若干措施》和广东省委教育工委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措施。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各二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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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新党宣〔2021〕3号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根据中央宣传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通知》部署,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特制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学习宣传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落实。 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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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新党发〔2021〕4号各二级党组织:学校党委按照《关于开展第二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中新党发〔2020〕38号)要求,对各二级党组织提交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申报材料进行客观、严格的评审,经研究,同意对护理学院教工党支部等4个党支部申报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项目予以立项,并按照文件要求其提供专项经费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要求第二...
01/16
2021中新党发〔2021〕3号各二级党组织: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与引导,强化对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的学习,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从源头上严把党员质量关,根据学校党委的部署,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二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将在1月下旬开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入党积极分子。二、培训名额及分配方案(一)本期培训班计...
01/16
2021中新党发〔2021〕2号各二级党组织:为强化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的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理论,帮助发展对象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切实做好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学校党委的部署,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十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计划在1月下旬开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
01/12
2021中新党宣〔2021〕2号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激发广大师生爱国热情,推动书香校园建设,传承弘扬“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的良好校风学风;在国际国内疫情变化新形势下,激励广大师...
01/05
2021中新党发〔2021〕1号各二级党组织:根据《中共广东省纪委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和《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认真开好民办高校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拟定于2021年1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召开,为确保民主生活会取得实效,现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
01/05
2021中新党宣〔2021〕1号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展示我校新闻宣传工作成果,进一步激发全校师生员工关心和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强化全体中大新华人的主人翁意识,通过回顾2020年度学校重大新闻事件,展示阶段性重要成果,激励全校师生员工在新的时代征程上继续围绕“学术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开放办校”中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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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新党宣〔2020〕21号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展示我校新闻宣传工作新成果,发挥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和好新闻作品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校各单位围绕学校“学术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开放办校”中心工作,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新闻宣传工作,鼓励师生讲述中大新华好故事,传递中大新华正能量,传播中大新华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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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新党发〔2020〕50号各二级党组织: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我校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学校党委决定于近期启动第三期党务骨干培训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引导党务骨干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党...
12/25
2020中新党宣〔2020〕20号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校师生围绕学校“学术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开放办校”中心工作,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新闻宣传工作,讲述中大新华好故事,传递中大新华正能量,传播中大新华好声音,促进校园文化繁荣发展,决定评选2020年度十佳通讯...
12/25
2020中新党发〔2020〕52号各二级党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组织力、强化基层组织政治功能的重要举措,学校党委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年终述职制度,构建“三级述职”工作体系,完善述、评、考、用“四位一体”工作机制,评议结果将与年终考核结果挂钩。现面向全校各二级党组织统计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情况,确保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取得实...
12/25
2020中新党发〔2020〕51号各二级党组织、校工会、校团委: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召开学校二级党组织、群团组织负责人述职评议大会。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1年1月6日(星期三)下午2:30。二、会议地点广州校区办公楼第一会议室。三、述职人员全校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校工会主席、校团委书记。四、述职安排现场述职使用PPT,每位述职人员5分钟,具体顺序见《二级党组织、群团组织负责人述职顺序安排表》(附件1)。五...
12/12
2020中新党发〔2020〕48号各二级党组织: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以评议促学习教育,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现就全校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要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
12/09
2020中新党发〔2020〕47号各二级党组织: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学校预算,经研究,决定下拨2020学年党建工作经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党建经费和党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中新党发〔2017〕2号)的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党建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2020学年党建工作经费下拨标准:机关党委30000元,各党总支5000元,各直属党支部3000元;每名教工党员150元,每名学生党员80元。党建工作经费可跨学年使用。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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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新党发〔2020〕46号各二级党组织:因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经研究,现对校党委委员分工联系二级党组织调整如下:周 云 校党委委员、书记联系中国语言文学系党总支、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王庭槐 校党委委员、副书记联系外国语学院党总支、信息科学学院党总支。蓝永金 校党委委员、副书记联系法学院党总支、公共治理学院党总支。 杨卫华 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联系会计学院党总支、管理学院党总支。李中生 校党委委员...
11/25
2020中新党发〔2020〕45号各二级党组织: 为完善党委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学校党委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通知》(教党〔2019〕48号)和《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教思政〔2020〕2号),结合我校实际,修订《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中新党发〔2020〕5号)。经2020年1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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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新党发〔2020〕44号各二级党组织、校党群机关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梳理2020年我校各二级党组织、党群机关各部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背景下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剖析问题,促进我校党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请各二级党组织和校党群机关各部门根据学校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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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新党发〔2020〕43号各二级党组织:2019年12月聘任上岗的二级党组织副书记1年试用期届满,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公开选聘二级党组织负责人办法(试行)》(中新党〔2017〕17号),学校党委决定对试用期满的二级党组织副书记(具体名单见附件1)开展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坚持单位与个人关联评价;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