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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新党宣〔2020〕20号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校师生围绕学校“学术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开放办校”中心工作,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新闻宣传工作,讲述中大新华好故事,传递中大新华正能量,传播中大新华好声音,促进校园文化繁荣发展,决定评选2020年度十佳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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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新党发〔2020〕52号各二级党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组织力、强化基层组织政治功能的重要举措,学校党委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年终述职制度,构建“三级述职”工作体系,完善述、评、考、用“四位一体”工作机制,评议结果将与年终考核结果挂钩。现面向全校各二级党组织统计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情况,确保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取得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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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新党发〔2020〕51号各二级党组织、校工会、校团委: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召开学校二级党组织、群团组织负责人述职评议大会。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1年1月6日(星期三)下午2:30。二、会议地点广州校区办公楼第一会议室。三、述职人员全校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校工会主席、校团委书记。四、述职安排现场述职使用PPT,每位述职人员5分钟,具体顺序见《二级党组织、群团组织负责人述职顺序安排表》(附件1)。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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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新党发〔2020〕48号各二级党组织: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以评议促学习教育,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现就全校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要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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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新党发〔2020〕47号各二级党组织: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学校预算,经研究,决定下拨2020学年党建工作经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党建经费和党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中新党发〔2017〕2号)的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党建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2020学年党建工作经费下拨标准:机关党委30000元,各党总支5000元,各直属党支部3000元;每名教工党员150元,每名学生党员80元。党建工作经费可跨学年使用。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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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新党发〔2020〕46号各二级党组织:因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经研究,现对校党委委员分工联系二级党组织调整如下:周 云 校党委委员、书记联系中国语言文学系党总支、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王庭槐 校党委委员、副书记联系外国语学院党总支、信息科学学院党总支。蓝永金 校党委委员、副书记联系法学院党总支、公共治理学院党总支。 杨卫华 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联系会计学院党总支、管理学院党总支。李中生 校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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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新党发〔2020〕45号各二级党组织: 为完善党委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学校党委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通知》(教党〔2019〕48号)和《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教思政〔2020〕2号),结合我校实际,修订《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中新党发〔2020〕5号)。经2020年1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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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新党发〔2020〕44号各二级党组织、校党群机关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梳理2020年我校各二级党组织、党群机关各部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背景下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剖析问题,促进我校党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请各二级党组织和校党群机关各部门根据学校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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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新党发〔2020〕43号各二级党组织:2019年12月聘任上岗的二级党组织副书记1年试用期届满,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公开选聘二级党组织负责人办法(试行)》(中新党〔2017〕17号),学校党委决定对试用期满的二级党组织副书记(具体名单见附件1)开展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坚持单位与个人关联评价;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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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新党宣〔2020〕19号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教育工委部署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召开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线上学习会,面向师生党员干部开展系列理论宣讲专题辅导报告,现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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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新党发〔2020〕42号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为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践行为同学服务的根本宗旨,进一步深化我校学生会改革,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 号)要求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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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新党宣〔2020〕18号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收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宣讲团报告会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教育厅将于11月13日通过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各地各学校收看中央宣讲团成员、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同志的宣讲报告会。经研究决定,召开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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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新党发〔2020〕41号 各二级党组织: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开展“深调研”工作方案〉等3个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广东省委教育工委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开展“大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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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新党发〔2020〕40号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会: 你会报送的《关于召开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收悉,经学校党委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2020年11月召开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二、原则上同意你会提出的《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议程》(草案)和《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三、原则上同意你会提出的大会规模、代表的资格条件、名额分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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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新党宣〔2020〕17号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新闻舆论工作实际,制定《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校级媒体平台投稿指南(试行)》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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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新党发〔2020〕39号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对全省高校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省的做法,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思政课教师、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博士生等建立校本宣讲团,面向师生开展理论宣讲工作,实现宣讲效果的最大化...
11/09
2020中新党发〔2020〕38号 各二级党组织: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0〕12号)精神于省委教育工委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开展第二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建设目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11/09
2020中新党发〔2020〕37号 各二级党组织:为推动我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委工作部署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深入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宣讲工作方案》,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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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新党发〔2020〕34号各二级党组织:学校党建课题评审专家组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各二级党组织提交的13项党建研究课题进行认真严格的评审,同意对黄琳等申报的9项党建研究课题予以立项,并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党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中新党发〔2020〕29号)的相关规定给予立项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党建课题研究时间1.本年度党建课题的研究时间为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2.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