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合署办公)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2-27
中新党发〔2019〕7号
各二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所): 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用“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支部委员会”印章,印模见附件。 同时,废止原“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马克思主义教学研究部(所)直属支部委员会”印章。 附件: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支部委员会印章印模.docx
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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