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合署办公)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25
中新党发〔2019〕72号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用“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康复系、听力系联合总支部委员会”印章,印模见附件。
附件: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康复系、听力系联合总支部委员会印章印模.docx
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关于基层党支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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