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新党宣发〔2022〕12号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2022年春季工作会议部署,为齐心协力做好2022年招生季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我校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制订《广州新华学院2022年招生季宣传工作方案》并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落实。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6日
广州新华学院2022年招生季宣传工作方案
为齐心协力做好我校招生季关键时期的宣传工作,全方位展示我校立德树人成果、突出我校办学特色、凸显我校专业特色,助力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特拟定以下招生季宣传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1. 在学校党政班子领导、指导下,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应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高度重视、协同配合,向社会、考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办学成果、特色及优势,进一步提升学校知名度和美誉度。
2.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招生季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新闻宣传责任人为本单位招生季宣传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把关本单位的招生季宣传工作方案、宣传内容、宣传过程及宣传成果,并指定具体工作的对接人,配合完成各项招生季宣传工作(见附件1)。
3.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和招生办公室应发挥好在全校招生季宣传工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联动校内外媒体,全方位、成体系地在这一关键节点集中展示我校办学育人成果及特色,助推2022年招生工作质量与水平再上新阶。
4. 各单位应充分利用本单位网站、新媒体、宣传栏等门户平台的宣传窗口作用,及时更新、完善宣传内容和招生信息;重点凸显本单位的品牌专业、师资力量及学生就业等特色,力求把招生季宣传工作做到及时有效、精准到位。
5. 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招生季的舆论引导工作,打造文明、和谐、积极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师生主动参与并协同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中的信息服务、舆论引导和形象维护等工作,共同维护学校声誉与校园稳定,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重点工作
为适应新形势下招生季关键时期宣传工作的需要,全面展示我校办学成果及特色,吸引优质生源报考我校,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须高度重视招生季宣传材料的总结与凝练工作,并将高质量、有特色的宣传材料提交至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中编辑,并统筹推介至校内外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
具体要求如下:
1. 各单位确定一名宣传工作联络员,专项负责宣传材料的归整、提交及后续对接等工作(见附件1)。
2. 材料提交的具体项目请参照《广州新华学院2022年招生季宣传材料清单》(见附件2)。各单位可参考往年已发布的招生季宣传材料进行图文数据更新,并提交更新后的材料。
3. 材料内容要求数据准确、图片清晰、表格美观、标题醒目、文字精炼;奖项、数据可制作成图表,配以准确的文字说明;图片文件要求1M及以上;文字材料格式按照《广州新华学院校级媒体平台投稿指南》(广新党宣发〔2022〕8号)要求进行规范。
4. 所提交的材料须归整至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单位名称+2022年招生季宣传材料”;材料的具体项目(见附件2)分类整理后建立子文件夹,分别以“编号+宣传项目”命名;每个具体项目的图文音视频等材料,须有作品说明及创作者信息。
5.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5月10日(星期二)17时;材料经由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后,与《广州新华学院2022年招生季宣传工作方案及材料审核表》(见附件1)word文档、签字后扫描的pdf文档,一同发至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邮箱:zdxhdwxcb2019@163.com,并分别作为附件。
6.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根据《广州新华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广新党宣发〔2022〕5号)对各单位提交的招生季宣传材料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纳入学校2022年度新闻宣传先进单位评选考核指标之中;因重视不够、推诿拖延、敷衍塞责等,造成本单位未参与到学校办学特色集中宣传展示行列或宣传成效不彰显的,责任自负。
三、联系人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东莞校区格物楼②213室,刘赟,电话:0769-82676819;
广州校区综合办公室②109室,黄要武,电话:020-87211733。
附件:
附件1 广州新华学院2022年招生季宣传工作方案及宣传材料审核表.docx
附件2 广州新华学院2022年招生季宣传材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