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合署办公)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02
广新党发〔2023〕4号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用“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公共课教学研究部总支部委员会”印章,印模见附件。
停用原“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公共基础课教学研究部直属党支部委员会”印章。
附件:附件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公共课教学研究部总支部委员会印章印模.docx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2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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