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合署办公)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10
广新党发〔2023〕27号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用“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保卫部”印章,印模见附件。
附件: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保卫部印章印模.docx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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