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召开广州新华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的批复
作者: 日期: 2024-12-02
广新党发〔2024〕27号
广州新华学院学生会:
你会报送的《关于召开广州新华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收悉,经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讨论,决定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2024年12月中上旬召开广州新华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
二、原则上同意广州新华学院学生会提出的《广州新华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议程》(草案)和《广州新华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三、原则上同意广州新华学院学生会提出的大会规模及代表产生办法;
四、原则上同意广州新华学院学生会提出的广州新华学院第四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
希望你们按照《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广东普通高等学校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精心做好大会组织工作,确保大会各项议程的顺利实现。
大会结束后,请及时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党委审批。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