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新党发〔2025〕11号
各二级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用“中共广州新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印章,印模见附件。
附件: 附件-中共广州新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docx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