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广州新华学院2023年“十大新闻”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3-12-29
广新党宣发〔2024〕1号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校“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的关键之年。我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国际交流合作等各方面事业蓬勃发展。
为全面回顾2023年我校发展成就,进一步激励全校师生关心和支持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学校党委决定开展广州新华学院2023年“十大新闻”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我校师生为主体,体现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成效,对学校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我校官网、官微、校报等校级媒体平台公开报道,并在校内和社会引发广泛关注和积极影响的新闻。
二、评选标准
1.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2.内容立足学校工作实际,贴近师生工作学习生活;
3.内容真实、准确,富有时代特色;
4.较好地反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新举措、新成就;
5.展示广州新华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6.在全校乃至社会产生广泛积极的影响。
三、评选程序
(一)候选作品筛选
1.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根据评选范围和评选标准,推荐20条候选新闻(见附件1)参加2023年“十大新闻”评选。
2.校内各单位根据评选范围和评选标准,向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补充推荐候选新闻,并填写附件2,于2024年1月5日前发送至XHXW2014@xhsysu.edu.cn。
3.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汇总上述新闻并进行初筛,确定参与评选的20条候选新闻。
(二)专家及网络评选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候选新闻进行投票,在认真审阅参评新闻并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投票。专家投票结果占作品评分的60%。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将2023年“十大新闻”候选新闻发布到学校官微(二维码见附件3),附简短摘要及1幅新闻图片,并组织我校师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结果占作品评分的40%。
(三)结果评定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对网络评选和专家评选的结果进行统计核算,并依据评分将前十位(含并列名次)新闻评定为“广州新华学院2023年‘十大新闻’”。
四、咨询、联系方式:
1.东莞校区:刘赟,0769-82676819;
2.广州校区:安娜,020-87211733。
附件:1. 附件1:广州新华学院2023年“十大新闻”候选作品.docx
2. 附件2:广州新华学院2023年“十大新闻”候选新闻推荐表.docx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