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州新华学院2023年宣传思想工作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3-12-25
广新党宣发〔2023〕15号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校“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的关键之年。我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国际交流合作等各方面事业蓬勃发展,全校广大宣传思想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不断提升宣传思想工作质量,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根据《广州新华学院宣传思想工作评优表彰办法(试行)》(广新党宣发〔2023〕2号),为鼓励师生进一步讲述广州新华好故事、传递广州新华正能量、传播广州新华好声音,促进校园文化繁荣发展,决定开展学校2023年宣传思想工作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范围及对象
所有参评作品均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原创作品。
“好新闻作品”:由校内各单位(含校级学生组织)以单位名义向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投稿,发表在校新闻网、校报、官微、视频号上的新闻作品。
“十佳通讯员”:在校内各单位(含校级学生组织)工作或学习满1年并表现优秀的师生通讯员。
“十佳记者”:在广州新华学院记者站或广州新华学院记者站分站工作满1年并表现优秀的学生记者。
“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积极组织并参与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校内各单位。
“优秀新媒体”:校内各二级单位(学院、系、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或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社团等组织名义开设作为单位平台运行,经备案登记并通过年检、持续运营2年及以上的微信公众号。
二、报送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
三、报送要求及方式
1.各单位组织内部初评后统一报送。
2.参评单位及个人填写《广州新华学院2023年“好新闻作品”申请表》《广州新华学院2023年“十佳通讯员”申请表》《广州新华学院2023年“十佳记者”申请表》《广州新华学院2023年“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申请表》《广州新华学院2023年“优秀新媒体”申请表》(见附件1-5)。
3.申请表Word版本、申请表扫描版、证明材料及加分佐证材料等电子版文件报送至邮箱:XHXW2014@xhsysu.edu.cn,邮件标题“单位名称+参评奖项+联系人”。
4.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办公室。
四、其他
1.评选办法详见《广州新华学院宣传思想工作评优表彰办法(试行)》(广新党宣发〔2023〕2号)。
2.联系方式:广州校区,教学楼D栋1楼教师工作区101室,伍兆恒,020-87211733;东莞校区,格物楼②A213,冯展豪,0769-82676819。
附件:1. 附件1:广州新华学院2023年“好新闻作品”申请表.docx
2. 附件2:广州新华学院2023年“十佳通讯员”申请表.docx
3. 附件3:广州新华学院2023年“十佳记者”申请表.docx
4. 附件4:广州新华学院2023年“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申请表.docx
5. 附件5:广州新华学院2023年“优秀新媒体”申请表.docx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