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组织实施办法

作者:  日期: 2024-01-16

一 、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好党员发展工作的入口关,立足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系统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 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进一步感悟思想伟力,端正入党动机,从源头上严把党员质量关。

二、 培训内容

以《党章》为基础,结合党课教材,围绕党的基本知识、 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并结合国内外形势和学员的思想实际组织授课,内容涵盖:党的发展历程与党的性质;党的宗旨和指导思想;入党的基本条件和党员发展程序;党的组织原则、纪律和作风;形势与政策;警示教育等。

三 、开班时间、规模

根据二级党组织自身发展党员工作节奏,合理规划培训时间和培训规模。培训规划报党校办公室备案。

四、师资管理

参照《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党校章程》执行。

五、 学员遴选

(1)基本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 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学习成绩优秀,在历次考试中无违纪行为且无不及格科目,在班级排名在前30%以内;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8岁以下青年申请入党原则要求团员身份,28岁以上的人员申请入党需要至少两名党员推荐。

(2)遴选程序:党员联名推荐或团组织推优——党支部考察确定名单——二级党组织备案,

六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包括但不限于理论学习、实践教育、研讨交流等 形式。每期培训集中理论学习培训不少于3个专题(包括但不 限于:党的光辉历程;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和宗旨;入党的程 序和条件)。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参与志愿服务、班级服务等实践活动不少于6个学时;培训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

七、培训管理

1.学员建档:学员入班即建档,统一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 训班学员登记表》,档案卡由二级党组织统一管理,学生毕业离校(教工退休或离职)后统一放入个人档案。

2.考核及证书发放:考核由二级党组织自行开展,培训结束后,二级党组织可凭培训工作总结和结业人员名单向学校党委党校申请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

3.二级党组织应严肃培训纪律,培训期间凡迟到早退、无故旷课者,无特殊原因应取消其当次参训资格;凡考试舞弊者应取消其在校期间参训资格。

八、 附则

本办法于20231225日经学校党委会审定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党校办公室负责解释。原《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组织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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