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3年党建工作经费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3-04-06
广新党发〔2023〕9号
各二级党组织: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学校预算,经研究,决定下拨2023年党建工作经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州新华学院党建经费和党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广新党发〔2022〕30号)的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党建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2023年党建工作经费下拨基本标准为:基层党委30000元/单位/年,二级党总支5000元/单位/年,直属党支部3000元/单位/年,教工党员150元/人/年,学生党员80元/人/年。同时,综合参考了各二级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拨款详情见附表。
2023年党建工作经费使用期限为:即日起至12月中下旬学校财务处封账结算。
年度党建经费使用情况将纳入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年终述职评议考核,请各单位做好经费使用规划,确保党建经费使用实效。
附件:广新发文9号附件.doc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