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全面推进“三全育人”工作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2-10-22

广新党发〔202275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现将《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全面推进“三全育人”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21022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全面推进“三全育人”工作的实施方案

(修订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实施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设要求和管理办法(试行)》(教思政厅函〔201815号)及《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大力提升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形成“三全育人”大格局,夯实“十大育人体系”,打通“三全育人”最后一公里,真正引导学校把各项工作的重心和目标落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效果上,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党对民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育人优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切实提高工作亲和力和针对性,强化基础、突出重点、建立规范、落实责任,一体化构建内容完善、标准健全、运行科学、保障有力、成效显著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1. 围绕共识凝聚全员育人合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文化知识、社会实践各环节,贯通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落实到教职员工职责规范之中,让“育人”成为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责任和广泛共识。

2. 围绕融合完善全方位育人体系。以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十大育人”体系为基础,将育人工作融入学校的制度体系、人才培养方案和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完善全方位育人体系。

3. 围绕协同健全全过程育人机制。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招生、培养、就业三位一体,促进校内各单位之间的同向同行、互联互通,激发协同育人的主动性、互动性、联动性,健全全过程育人机制。

4. 围绕评价促进育人责任落实将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育人要点纳入工作评价体系,建立内容全面、指标合理、方法科学、规范有效的工作评价机制,着力打通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盲区、断点,真正把各项工作的重心和目标落在育人效果上,不断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确实促进育人责任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推进课程育人

1. 提高思政课程教学质量。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利用网络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提升课程亲和力、感染力和实效性;推动思政课实践教学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发挥思政课程实践教学育人实效;严格专兼职思政课教师选聘制度,聘请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党政领导干部等兼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四个正确认识”,为学生成长成才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责任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处、人力资源管理处

2. 全面加强课程思政建设。进一步梳理专业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推出一批育人效果显著的“专业育人示范课程”,打造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选树一批“课程思政优秀教师”,形成专业课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同向同行的育人格局。

责任单位: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教学研究部、各学院(直属系)

(二)着力加强科研育人

3. 优化科研管理制度设计。改进科研环节和程序,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选题设计、科研立项、项目研究、成果运用全过程,把思想政治表现作为组建科研团队的底线要求;完善科研评价标准,改进学术评价方法,促进成果转化应用,引导师生在科研中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建立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

责任单位:科研处、发展规划与评估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生处

4. 加强学术诚信体系建设。健全集教育、预防、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严格落实学校学术道德规范,深入推进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的宣传教育,将其纳入学生教育教学各环节,教育引导师生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坚决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

责任单位:科研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生处、党委宣传部

5. 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搭建师生科研交流互动平台;组织学生开展或参与学术竞赛、学术讲座、学术实践活动,激发广大学生的学术兴趣,创新精神、创业能力、联合攻坚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协作意识;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组织开展学术名家、校内优秀学术团队先进事迹的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科研处、教务处、校团委、学生处、创新创业学院、Fab Lab创新中心、党委宣传部、各学院(直属系)

(三)扎实推动实践育人

6. 构建实践育人长效机制。坚持推动专业课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教育、志愿服务载体的有机融合,形成实践育人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积极与政府、社会、企业等多元社会主体共同构建实践育人协同体系,建设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专业实习、社会实践基地。

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各学院(直属系)

7. 深化社会实践精品项目建设。丰富实践内容,创新实践形式,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完善师生志愿服务评价认证和保障机制,推进社会实践项目精品化建设,发挥实践育人示范作用。

责任单位:校团委、学生处、教务处、各学院(直属系)

(四)深入推进文化育人

8. 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组织实施中华经典、中国传统节日、优秀民俗文化等主题文化进校园活动,推动高雅艺术、非物质文化、民族民间优秀文化走近师生,丰富校园文化活动,提升校园活动质量,引导师生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

责任单位:校团委、党委宣传部、大学美育教研室、学生处、各学院(直属系)

9. 加强革命文化教育。深入挖掘革命文化的育人内涵,开展红色文化主题教育活动,鼓励师生开展反映革命故事、革命精神、革命文化的文艺作品创作,并利用重大纪念日开展作品展示,引导师生牢记革命历史,不断深化革命文化教育。

责任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人民武装部、学生处、校团委、公共基础课教学研究部、各学院(直属系)

10. 开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育人全过程,广泛开展师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注重在活动中培育、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师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责任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生处、校团委、各学院(直属系)

11.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挖掘校史校训的育人功能,激发师生爱校情怀;不断加强校园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打造“一院一特色、一系一品牌”校园文化精品项目;打造校园文化标杆工程,开展“新华好青年”评选,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完善校园建设总体规划,优化校园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促进审美与育人的深度融合,优化文化育人大环境,用文化滋养师生心灵、涵养师生品行。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校团委、档案馆、学生工作部、校园规划建设办公室、总务处、各学院(直属系)

(五)创新推动网络育人

12. 推进网络育人平台建设。加强校园门户网站、主题网站、学术网站以及“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提高建网用网管网能力。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丰富网络教育资源,激发网络育人活力;积极参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易班网和中国大学生在线全国共建,拓展网络育人平台;依托学校“iXH”小程序平台,搭建“互联网+”学生信息管理服务体系,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生管理深度融合。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信息与网络中心、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各学院(直属系)

13. 打造网络育人精品项目不断丰富网络育人内容,积极开展“大学生优秀网络文化作品评选”“网络育人优秀作品推选展示”“网络育人工作室创建”等活动,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条件、评奖评优依据;支持思政课教师、师德标兵、教学名师参与网络文化建设,鼓励专职教师和辅导员通过网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搭建网络育人阵地,着力打造一批“两微一端”网络育人精品项目,发挥网络育人的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人力资源管理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生处、信息与网络中心、各学院(直属系)

14. 加强网络空间管理深入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增强师生网络安全意识,引导师生遵守网络行为规范,养成文明网络生活方式;动员引导广大教师,特别是学术大师、教学名师、优秀导师、辅导员、班主任重视网络文明、参与网络育人,培育建设校园“网宣员、网评员、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加强校园网络舆情研判与处置,规范自媒体管理,加强校园网不良信息排查,净化校园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信息与网络中心、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生处、校团委、各学院(直属系)

(六)大力促进心理育人

15. 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加强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开发在线课程,实现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全覆盖;强化咨询服务,坚持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值班制度,提高业务学习与督导的系统性,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与服务水平;加强学生心理社团、学生心理委员的培训与指导工作;组织开展“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活动月等品牌活动,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心理健康教育良好氛围,提高师生心理保健能力。

责任单位:学生处、公共基础课教学研究部、各学院(直属系)

16. 加强预防干预体系建设。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测评质量,建立完善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健全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推进二级院系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建立转介诊疗机制,提高心理危机干预与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工作前瞻性、针对性;完善工作保障机制,保证经费、场地、物资投入。

责任单位:学生处、各学院(直属系)

(七)切实强化管理育人

17. 健全管理育人制度体系制(修)订完善学校教育规章制度,研究梳理各管理岗位的育人元素,编制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管理育人的内容和路径,丰富完善不同岗位、不同群体育人共识,为全员育人提供制度保障,不断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全员育人工作模式。

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人力资源管理处、各学院(直属系)

18. 完善管理育人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干部队伍管理,选好配强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提高各类管理干部育人能力;把育人功能发挥纳入管理岗位考核评价范围,作为评奖评优条件,引导管理干部用良好的管理服务、行为作风影响和培养学生。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处、党委组织部、各学院(直属系)

19. 加强联系学生工作。推动校院两级领导和学生工作人员到学生班级、宿舍、活动一线面对面开展学生工作,深入了解学生、服务学生、指导学生;落实校院两级领导为学生讲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党委书记、校长每学期讲授“思政第一课”、“开学第一课”。

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党委宣传部、各学院(直属系)

(八)不断深化服务育人

20. 提高服务育人能力强化服务育人理念,研究梳理各类服务岗位所承载的育人功能,明确育人职能,在岗位聘用、人员培训、绩效考核等各环节融入育人要求,加强监督考核,落实服务目标责任制,把服务质量和育人效果作为评价服务岗位效能的依据和标准,切实激发各单位服务育人的主观能动性,促进服务育人能力的提升。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处、教师发展中心

21. 完善服务育人体系。强化“一流服务”意识,推进后勤保障服务、图书资料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安全保卫服务育人体系建设,完善校园服务设施设备和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充分满足师生学习、生活、工作中的合理需求;积极探索校友会、关工委在服务育人中的作用发挥,拓宽服务育人渠道。

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牵头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

(九)全面推进资助育人

22. 完善精准资助工作体系。健全“班级——院系——学校”三级资助认定工作机制,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资助工作顶层设计,构建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金分配、资金发放协调联动的精准资助工作体系,根据学校院系学生实际困难情况分配资助资源,确保满足困难学生基本求学需求,实现精准资助。

责任单位:学生处、各学院(直属系)

23. 坚持资助育人导向。创新资助育人形式,进一步完善发展型资助育人模式,力争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通过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实践锻炼等方式,给予困难学生全面资助,培养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深厚广博的个人素养,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实现物质脱贫、精神脱贫与能力脱贫的有机统一。

责任单位:学生处、各学院(直属系)

(十)积极优化组织育人

24. 发挥各级组织的育人保障功能。充分发挥学校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严格落实《董事会、行政、党委会联席会议制度》,议大事、谋全局,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优化组织育人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各级党组织担负起立德树人的主体责任;将育人育才责任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强化组织育人责任落实;选优配强基层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挥党支部在育人中的积极作用,确保组织育人落地生效。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各二级党组织

25. 发挥群团组织的育人纽带作用。深化群团改革,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优势,支持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创新组织动员、丰富育人载体与形式,更好地代表师生、团结师生、服务师生、引领师生,发挥好育人纽带作用。

责任单位:校工会、校团委、学生会、各二级党组织

四、实施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落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党政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各学院(直属系)协同联动、全员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坚持党委会定期研究“三全育人”工作,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思政课建设、教师思政工作及学生工作的运行机制,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统筹、决策、评估和督导。

2. 加大保障力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按照中央及省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要求核定落实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党务工作干部的编制、待遇、职称评审及职级晋升政策;加大思政工作队伍培养培训力度,有计划地实施校内外培训,培养自有骨干教师和干部队伍;支持思政工作队伍开展研究,推动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加大育人项目的经费投入,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工作体系,确保政策及经费保障落实到位。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表彰奖励纳入各级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体系。

3. 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相关任务,合力推动“三全育人”工作实施。各单位要围绕实施方案,对照“十大育人”体系建设指标,结合育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任务责任书、实施路线图、完成时间表和主要责任人,确保“三全育人”工作落地生效。学校将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把“三全育人”工作作为各级党组织、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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