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员校领导、党委委员联系学生 党支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2-10-17
广新党发〔2022〕74号
各二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的通知》与《广东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学生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党委决定开展党员校领导、党委委员联系学生党支部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党支部安排
党员校领导、党委委员联系学生党支部分工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工作内容
1.参加1次支部组织生活或参加1次学生活动;
2.讲1次专题党课或给全体学生上1次思政课;
3.与新发展预备党员开展“一对一”谈话不少于1次。
三、具体要求
1.各学生党支部要经常向联系本支部的党员校领导、党委委员汇报工作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主动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2.党员校领导、党委委员要把联系学生党支部开展活动作为深入联系基层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掌握联系党支部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了解联系学生党支部的工作和党员思想动态,挖掘其组织建设中的特色工作和好的做法,不断推动联系党支部各项工作的规范、创新。
3.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搭建工作平台,做好保障与工作记录,每学年提交1组涵盖“三个一”工作内容的《党员校领导、党委委员联系学生党支部工作记录表》(附件2)至党委组织部。本学年材料提交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材料提交邮箱为dwzzb@xhsysu.edu.cn。
附件:
附件2党员校领导、党委委员联系学生党支部工作记录表.docx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