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师生参加第七届全省学生 “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2-07-05
广新党宣发〔2022〕18号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走深走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2〕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就组织我校师生参加第七届广东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活动时间
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
二、活动内容
(一)总体要求
2022年“学宪法讲宪法”活动,要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为主线,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与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着力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加活动的普及度和参与率,培养、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学习重点
1.结合我国宪法发展史深化宪法教育。着重宣传现行宪法施行四十年来党重视用宪法法律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国家发展进步的法治故事和案例。注重结合历史、国情和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尊崇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程、进头脑。结合宪法学习宣传,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3.坚持与日常法治教育相结合。在宪法教育活动中增加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学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和巩固国家安全、诚实守信、规则意识等,了解掌握自我保护、防灾减灾救灾以及防范学生欺凌、网络诈骗、人身侵害等相关法律知识和技能。
(三)主要活动
1.争创“宪法卫士”活动。截至2022年11月的我校学生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参与情况,将作为2022年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我省成绩的重要评价依据之一。省教育厅将对全省各地各校落实情况适时通报,该落实情况将作为我校“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评价依据以及2022年度法治政府考核评价指标。我校也将根据省教育厅的通报,对校内各单位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阶段性通报。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强组织领导。各院系2021年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如有变动,请在9月1日前明确一位新管理员进入学校“宪法卫士2022学习沟通工作群”(工作群二维码见附件1)并专项负责此项工作,务必确保本院系学生在11月1日前全员完成“宪法卫士”在线学习与考试。在线学习中技术问题可咨询党委宣传部,具体联系人:安娜,15915722185,黄要武,18923596393。
(责任单位:各二级院系、党委宣传部)
2.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活动。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结合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校党委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校内遴选赛,赛事由法学院承办,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同期遴选出2名优秀学生代表学校分别参加省级法治知识竞赛初赛和演讲比赛初赛。
(责任单位:法学院、党委宣传部)
3.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活动。普法网2022年开设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平台,分为命题演讲与在线知识竞答两个项目,设“学校推荐通道”与“个人通道”两种参与途径。
学校计划通过“学校推荐通道”分别各推荐3-5名同学参加命题演讲项目展示和在线知识竞答项目。
请有兴趣参加命题演讲的同学,在9月1日前提交个人演讲视频,请以“作者姓名+单位信息+联系方式+命题演讲”命名后上传至百度网盘,同时将演讲视频资料发送至邮箱:zdxhdwxcb2019@163.com,并在邮件正文中附上百度网盘的下载链接及密码。(命题演讲项目说明见附件2)。
参加在线知识竞答的同学由法学院在前期校内宪法知识竞赛的同学中遴选推荐,推荐名单另行通知。
未获得学校推荐的其他同学可以通过“个人通道”报名参与。完成“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且获得“金牌”称号的同学,可在普法网网页端自行登录账号直接报名参与“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命题演讲项目,提交符合要求的优秀演讲视频。(命题演讲项目说明同见附件2)。
个人通道无在线知识竞答项目。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法学院)
4.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结合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2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我省将设分会场,我校也将在东莞校区同步开设视频分会场,组织我校师生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具体要求见后续通知。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校团委、学生工作部,法学院)
5.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为推进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将继续面向全校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提交的作品将有机会在学校官微平台展示,按学校稿酬规定支付稿酬,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全国比赛。(2022年活动通知暂未发布,以下各项内容参考2021年工作安排)
作品主题为:1.我与宪法,2.习近平法治思想,3.“四史”中的法治故事,4.一般普法宣传。
作品内容为:3分钟以内的微视频或动漫作品,微视频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动漫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 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帧速率为24帧/秒,制作软件版本不限,输出格式为Mp4。
作品要求:参赛作品正片中一律不得标注参赛人姓名、参赛单位名称、制作单位标志等与作品内容无关的信息,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包括作者姓名+单位信息+联系方式+作品介绍)。
提交时间:2022年9月10日前。
提交要求:微视频作品和作品简介一并打包并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微视频”命名后上传至百度网盘,同时将打包后的资料发送至邮箱:zdxhdwxcb2019@163.com,并在邮件正文中附上百度网盘的下载链接及密码。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深刻认识2022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特殊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我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迎接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迅速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请各单位在12月5日下班前报送本单位活动总结(工作进展、亮点和难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等)及2023年工作建议的电子版。学校党委也将对各单位组织落实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坚持正确导向,及时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宪法学习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学校官网将开通专栏,欢迎各单位积极投稿“学宪法讲宪法”新闻稿件。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宣传部联系。
联系人:安娜,15915722185,黄要武,18923596393。
电子邮箱:zdxhdwxcb2019@163.com.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