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新华学院第十四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1-11-10
广新党发〔2021〕77号
各二级党组织:
为强化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的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理论,帮助发展对象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切实做好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学校党委的部署,广州新华学院第十四期发展对象培训班计划在2021年11月11日开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进入党校培训的学员必须已被确定为入党发展对象。
(二)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二级党组织按照发展计划,推选符合条件的发展对象参加培训。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1.本期培训班开班时间为11月11日,11月13日结束,培训时长为3天;
2.本期培训班结业考试时间定于11月14日。
(二)培训形式
本次采取网络教学的方式开展培训。电脑PC端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网址www.ulearning.cn进入“优学院”学习平台学习,手机请下载“优学院2.0APP”登录学习。(具体操作指南详见http://help.ulearning.cn/?page_id=5404)
(三)培训内容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发展对象基础知识学习》《学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业的时代新人》《党史名家论坛》《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
(四)考核
1.培训考核成绩=在线学习考察评分40%+结业考试60%;
2.在线学习考察评分=学习进度50%+培训心得50%;
结业考试成绩不通过,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三、纪律要求
(一)学习期间学员必须按时完成学习任务。缺课或未完成在线学习任务,将取消其培训资格。
(二)结业考试作弊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四、其他
(一)各党支部将发展对象培训班登记表(附件2)填写完整交二级党组织审查存档,由二级党组织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二)报送材料:2021年11月10日12:00前,各二级党组织将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dwzzb@xhsysu.edu.cn,纸质版汇总表经二级党组织盖章、党支部书记签名后交至学校党委组织部(广州校区行政楼408室)。
(三)课程具体安排发布于网络教室,请自行查阅。
联系人:樊美麟;联系电话:020-87065992。
附件:1.广州新华学院第十四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名额分配表.docx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