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第三批新时代基层组织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2-04-11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第二十七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的要求,我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开展第三批新时代基层组织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以下简称“双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建设目标。面向全校培育创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若干,建设周期为2年,强化培育选树和重点建设,促进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全校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构建高质量党建工作体系,引领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任务。入选的院系党组织和党支部(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组〔2018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以下简称重点任务指南)规定,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建设期内,创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要着重围绕强化政治功能、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创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典型引领、整体推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质量攻坚为动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动事业发展为落脚点,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努力争创先进,为打造充满活力的基层组织党建工作创新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条件

新时代基层组织党建“双创”工作,面向全校院系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开展,应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一)申请创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

要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要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党的十九大以来,院系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优化本单位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系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本单位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院系党组织党务工作者、辅导员等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按规定配齐配强。

2.2年来,院系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所在单位2名(含)以上师生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所在单位承担校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

3.2年来,院系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件、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单位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在已开展的“双创”工作中未出现“验收不予通过”情况。

4.需在建设期达到《新时代基层组织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附件1)所列要求。

(二)申请创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条件

要按照《实施意见》规定,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九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近2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至少2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2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在已开展的“双创”工作中未出现“验收不予通过”情况。

4.需在建设期达到《新时代基层组织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附件2)所列要求。

三、组织实施

我校基层组织党建“双创”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申报认定、创建达标、中期评估、验收巩固四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认定(20224月)

各二级党组织应专题研究新时代基层组织党建“双创”工作,确定本级党组织及基层党支部申报意向。参与申报的各级党组织按照《实施意见》规定,对照《重点任务指南》,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2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按类别分别填写《广州新华学院新时代基层组织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附件3),并准备支撑材料。相关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各院系党组织可报“党建工作标杆院系”项目l个;各二级党组织可报“党建工作样板支部”项目1个。

2.各二级党组织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邮箱),由院系党组织审核汇总加盖公章,相关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和word文档压缩打包,统一命名为:***(二级党组织名称)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申报材料,发送至学校党委组织部工作邮箱,纸质材料(支撑材料汇编装订)于2022429日前报送至学校党委组织部,逾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党委对材料进行评议,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名单。对入选的院系党组织、党支部,将提供专项经费支持,相关经费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二)管理考核(20225月——20244月)

学校党委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建设单位开展跟踪评估和中期考核,不定期开展指导和实地督查,跟踪评估工作由党委组织部具体实施,党委宣传部提供建设成果展示推广平台,重点展示建设案例,全面展现建设成效,示范带动全校各级党组织建设。20235月组织中期考核,通过审阅材料、实地抽查、过程监管等方式进行。各建设单位应于20234月底前提交建设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并根据年度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考核合格的,继续开展建设;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建设。

(三)验收推广(20245月起)

建设期满,各建设单位应于20245月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和成果汇编。学校党委组织专家组在审查总结报告、成果材料的基础上,采取听取专题汇报、实地考察验收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重要举措落实情况、辐射作用发挥情况、信息平台参与情况、负面清单自查情况等均作为验收重要依据,验收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三类,预计于20245月公布。验收通过的,将对有关建设成果进行深化宣传推广;验收暂缓通过的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准问题根源,加强工作整改并接受二次验收;验收不通过的予以撤项,严格追责问责,并取消其下一年度申报“双创”工作项目资格。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各建设单位所在单位,要健全完善组织机构,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取得建设成效。要结合实际,为入选的院系党组织和党支部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资源条件等支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对做出突出业绩的党组织、党员骨干予以表彰奖励。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入选党组织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推广到面上去,引领带动我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艳妮

联系电话:020-87065992

电子邮箱:dwzzb@xhsysu.edu.cn

附件:

 附件一: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docx

 附件二: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docx

 附件三: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docx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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