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广州新华学院2021年“十大新闻”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2-01-06

广新党宣发〔2022〕2号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广州新华学院完成转设的元年、学校“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回顾学校发展成就,进一步激励全校师生关心和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学校决定开展广州新华学院2021年“十大新闻”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我校师生为主体,反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成效,对学校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我校官网、官微、校报等校级媒体平台公开报道,并在校内和社会引发广泛关注和积极影响的新闻。

二、评选标准

1.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2.内容立足学校工作实际,贴近师生工作学习生活;

3.内容真实、准确,富有时代特色;

4.较好地反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新举措、新成就;

5.展示广州新华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6.在全校乃至社会产生广泛积极的影响。

三、评选程序

(一)候选作品筛选

 根据评选范围和评选标准,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推选20条候选作品(见附件1)参加年“十大新闻”评选。

(二)专家及网络评选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候选作品进行投票,在认真审阅参评新闻并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投票。专家投票结果占作品评分的60%。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将年“十大新闻”候选作品发布到学校官微(二维码见附件2),附简短摘要及1幅新闻图片,并组织我校师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结果占作品评分的40%。

(三)结果评定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对网络评选和专家评选的结果进行统计核算,并依据评分将前十位(含并列名次)新闻评定为“广州新华学院2021年‘十大新闻’”。

四、咨询、联系方式:

1.广州校区:办公楼109室,黄要武,020-87211733

2.东莞校区:格物楼②A213室,刘赟,0769-82676819

附件: 1. 广州新华学院2021年“十大新闻”候选作品.docx

     2. 广州新华学院官微二维码.docx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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