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38期广东高校学习论坛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1-12-07
广新党宣〔2021〕21号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举办第38期广东高校学习论坛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计划安排,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召开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我校领导干部、师生代表参加本次学习论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12月7日(星期二)下午2:30-4:30
二、会议主题和主讲人
(一)会议主题:以史为鉴,开创未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二)主讲人: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广东省党的建设研究会副会长,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委宣讲团成员杨建伟同志。
三、会场安排
主会场设在省教育厅,我校设分会场如下:
东莞校区:格物楼②A208会议室;
广州校区:办公楼第一会议室。
四、与会人员
学校领导班子、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成员,各职能部门、二级党组织正、副职负责人,党群部门全体成员,师生代表(由各二级党组织安排3名无教学安排的师生党员代表参加学习)。
五、其他事项
1.为严格学习纪律,确保应学尽学,请各职能部门、二级党组织于12月6日(星期一)上午11时前使用微信扫描附件二维码,填报本单位参会人员回执。为进一步做好会务考勤工作,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填写并按时提交回执。
2.各单位参会学习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会学习的人员,请于12月6日上午11时前发送电子版请假条至党委宣传部邮箱zdxhdwxcb2019@163.com。
3.参会人员请就近选择校区分会场参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定间距。
4.请与会党员同志在参会期间佩戴党员徽章;全体与会人员于会前10分钟完成入场签到;会议期间,请保持会场秩序,并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震动状态。
联系人:安娜,电话:15915722185;
刘赟,电话:13076701880。
附件:参会回执二维码.docx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