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广州新华学院“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1-11-30
广新党宣〔2021〕20号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我校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21〕5号)要求,现就我校2021年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29日(星期一)至12月5日(星期日)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三、具体安排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校内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辉煌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着力加强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各院系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着力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切实提升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二)线上线下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12月3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省教育厅也将设立省主会场,同步参与活动。学校同步设立省分会场,组织师生线下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和通过青少年普法网观看直播线上参与活动。
1.线下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活动时间:12月3日(星期五)上午8:50-10:00
活动地点:东莞校区定静楼①F203讲学厅
与会人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个职能部门2名科级以上干部代表,全体无教学安排的法学院师生,东莞校区全体无教学安排的学生辅导员和学生党团干部。
活动流程:
(1)9:00-9:05升旗仪式。
(2)9:05-9:15宪法晨读。由教育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条款(详见附件),现场学生及全体成员跟读,学校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3)9:15-9:20 北京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
(4)9:20-9:45 宣布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部分优秀学生进行展演。
(5)9:45-10:00 教育部领导讲话。
2.线上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各院系组织师生以个人自学或集体研学形式登陆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并开展在线学习。
(三)扎实推进“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
各院系要充分利用活动契机,扎实推进“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即日起,各院系要抓紧时间组织督促学生全员参加在线学习考试,着力提升学习与考试参与率,力争学习教育广覆盖、见实效。
四、工作要求
校内各单位要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于12月5日12时前将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学生人数、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其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开展情况,形成word版本的综合文字材料(不超过500字),附带活动情况的图片、视频发送至邮箱XHXW2014@163.com。
联系人:党委宣传部安娜、刘赟;电话:020-87211733,0769-82676819。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 宪法晨读内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