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新华学院资源与城乡规划系党总支更名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1-12-20
广新党发〔2021〕89号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关于成立资源与城乡规划学院的通知》(广新人事〔2021〕31号),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原“中共广州新华学院资源与城乡规划系总支部委员会”更名为“中共广州新华学院资源与城乡规划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20日
广新党发〔2021〕89号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关于成立资源与城乡规划学院的通知》(广新人事〔2021〕31号),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原“中共广州新华学院资源与城乡规划系总支部委员会”更名为“中共广州新华学院资源与城乡规划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