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度 十佳通讯员、十佳记者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0-12-25

中新党宣〔2020〕20号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校师生围绕学校“学术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开放办校”中心工作,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新闻宣传工作,讲述中大新华好故事,传递中大新华正能量,传播中大新华好声音,促进校园文化繁荣发展,决定评选2020年度十佳通讯员、十佳记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十佳通讯员:本年度在校内各单位(含校级学生组织)工作或学习满一年并表现优秀的师生通讯员。

十佳记者:本年度在中大新华记者站或中大新华记者站分站工作满一年并表现优秀的学生记者。

二、组织评选及要求

各单位组织内部初评后再统一报送,由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依据以下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完成各项评选工作。

(一)十佳通讯员

参评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校内各单位(含校级学生组织)工作或学习满1年,有高度的政治意识,该年度无重大失误和违规;

2.向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投稿不少于5篇,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校报《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报》和新闻中心网页上发表作品(含消息、通讯、言论、新闻摄影、视频新闻)不少于3份。稿件质量高、发表数量多者优先,需附作品发布链接;

3.积极参与和配合学校新闻宣传工作,并主动向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提供新闻线索;

4.担任单位通讯员/记者满1年且履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职超过1年则加10分/年,需附单位任职证明;

5.以学校名义在校外省级及以上纸媒上公开发表正确舆论导向的新闻作品,则加10分/篇,需附原件证明材料。

(二)十佳记者

参评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记者站(以下简称校记者站)或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记者站分站(以下简称记者分站)工作满1年,有高度的政治意识,该年度无重大失误和违规;

2.向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投稿不少于7篇,在学校官微、校报和新闻中心网页上发表作品(含消息、通讯、言论、新闻摄影、视频新闻)不少于5份,稿件质量高、发表数量多者优先,需附作品发布链接;

3.担任记者满1年且履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职超过1年则加10分/年,需附单位任职证明;

   4.以学校名义在校外省级及以上纸媒上公开发表正确舆论导向的新闻作品,则加10分/篇,需附原件证明材料;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站内外会议/活动有无故缺席超过3次/年者;

2)工作拖拉、散漫,无责任心,不履行岗位职责,经所在部门考核为不合格者;

3)违反《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记者站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者。

三、评选程序

(一)十佳通讯员

1.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度十佳通讯员申请表》(见附件1);

2.由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组织评选;

3.呈分管校领导审批评选结果;

4.评选结果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正式公布获奖名单;

5.大会表彰及奖励。

(二)十佳记者

1.由站内组织初评后推荐参评人员,统一报送《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度十佳记者申请表》(见附件2);

2.由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组织评选;

3.呈分管校领导审批评选结果;

4.评选结果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正式公布获奖名单;

5.大会表彰及奖励。

四、奖项设置

十佳通讯员:获奖名额原则上为10个,占比不超过总报送人数的50%,原则上学生通讯员占比50%、教师通讯员占比50%;

十佳记者:获奖名额原则为10个,占比不超过总报送人数的50%,原则上校记者站记者占比60%、各分站记者占比40%。

五、附则

(一)各参评者参评学校本年度“好新闻作品”的获奖情况,将自动纳入本年度“十佳通讯员”“十佳记者”评选加分项目之一,其中“好新闻作品”每项加5分。

(二)各参评者参评广东省或者国家本年度“好新闻作品”类的获奖情况,将自动纳入本年度“十佳通讯员”“十佳记者”评选加分项目之一,其中省级奖项每项加20分,国家级奖项每项加30分,需附奖项证明材料。

(三)本通知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解释。

六、报送时间及方式

报送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10日。

报送方式:由各单位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度十佳通讯员申请表》、《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度十佳记者申请表》(见附件1、2),并报送电子版申请表至邮箱:ZDXHDWXCB2019@163.COM,报送纸质版申请表至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办公室。

咨询、联系方式:

1.广州校区:办公楼109室,王宇阳,020-87211733;

2.东莞校区:格物楼②A213室,李波,0769-82676819。

附件: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度十佳通讯员申请表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度十佳记者申请表



     

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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