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0-12-12
中新党发〔2020〕48号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以评议促学习教育,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现就全校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依据,以保持党的先进性为目标,客观评价每个党员在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党的纪律、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发挥党员的作用。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查找差距、分析原因,督促党员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通过民主评议,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发党员队伍创先争优的热情,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为推动学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方法步骤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做好以下6个环节的工作。
(一)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
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掌握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每名党员必须在党的组织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一基本义务,增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的主动性、自觉性。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各级党组织会议的“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着力深化理解、强化信仰、融会贯通,自觉用新理论新思想指导工作和实践、校正思想和方法、改造世界观和价值观。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重点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二)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
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做到支部委员之间必谈,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要主动征求师生群众对支部班子的意见。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三)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
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会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党支部班子和委员要列出问题清单。
每名党员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重点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组织观念淡薄、道德品行失范,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等问题。各师生党员要结合自身实际查找问题。专任教师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教风不正、学术行为不端等问题;学生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学风不正等问题;党政管理人员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进取精神和业务技能不强等问题。
(四)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的情况,支委会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委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直面问题、坦诚相见,又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
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个人自评要摆出政治、纪律、品德、作用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支部委员要带头示范;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出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1/3。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围绕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服务群众、先锋示范、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内容,客观实际、公平正义开展党员评星定级工作。
支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还要通报支委会上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并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六)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
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党员本人反馈。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支部委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二级党组织备案。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具体流程可见附件1。
三、组织指导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相关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指导督促所辖党支部书记明确工作要求、掌握工作方法程序,扎实开展工作。学校党委将适时组织力量,对相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各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1个以上所辖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过好中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外出流动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所在党支部或流入地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参与民主测评、不评定等次。
各二级党组织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需于2021年1月5日前完成;各二级党组织需于2021年1月8日上午10:00前将下辖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结果分别汇总,统一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dwzzb@xhsysu.edu.cn,并在2021年1月8日下午15:00前将经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盖章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等材料报送至学校党委组织部(广州校区办公楼408室)。请根据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安排好相关工作。
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