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召开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批复
作者: 日期: 2020-11-12
中新党发〔2020〕40号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会:
你会报送的《关于召开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收悉,经学校党委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2020年11月召开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
二、原则上同意你会提出的《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议程》(草案)和《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三、原则上同意你会提出的大会规模、代表的资格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四、原则上同意你会提出的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人数、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主席团成员、主席候选人名单)及差额比例。
希望你们按照《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和《高校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指引》等相关规定,精心做好大会组织工作,确保大会各项议程的顺利实现。
大会结束后,请及时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党委审批。
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