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召开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批复

作者:  日期: 2020-11-12

中新党发〔202040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会:

你会报送的《关于召开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收悉,经学校党委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202011月召开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

二、原则上同意你会提出的《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议程》(草案)和《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原则上同意你会提出的大会规模、代表的资格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原则上同意你会提出的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人数、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主席团成员、主席候选人名单)及差额比例。

希望你们按照《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和《高校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指引》等相关规定,精心做好大会组织工作,确保大会各项议程的顺利实现。

大会结束后,请及时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党委审批。



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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