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1-11-05
广新党宣〔2021〕17号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21〕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阶段性通报》,现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确保各院系全员参与学习
截止2021年11月27日的我校学生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参与情况,将作为2021年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我省成绩的重要评价依据之一。省教育厅将对我校落实情况适时通报,并将落实情况作为我校“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评价依据以及2021年度法治政府考核评价指标。我校也将根据省教育厅的通报,对校内各单位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阶段性通报。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位管理员专项负责此项工作,务必确保本院系学生在11月27日前全员完成“宪法卫士”在线学习与考试。
二、明确一名管理员专项负责
1.请各院系在11月6日中午12时前确定本单位普法网管理员一名,并扫描附件二维码报送具体信息。后续将成立普法网广州新华学院管理员工作群,具体再通过该群公布普法网平台登陆账号、密码及操作指引。
2.在线学习中技术问题可咨询党委宣传部,具体联系人:安娜,020-87211733,李波,0769-82676819。
三、加强正确导向与宣传教育
各院系要坚持正确导向,对标对表《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21〕1号)加强本单位学生的宪法学习教育,及时总结参与行动计划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积极向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报送贯彻落实行动计划的亮点新闻和特色案例。
附件: 管理员信息收集二维码.docx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