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州新华学院党史学习教育“1+10+N”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1-10-08
广新党发〔2021〕68号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智慧云平台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学组办通〔2021〕30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党史学习教育“1+10+N”信息报送工作,实时反映并通报全校各单位党史学习教育“1+10+N”工作进展和成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信息报送人员
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史学习教育“1+10+N”信息报送工作,建立正职、副职负责人中一人负总责、抓落实,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各二级党组织明确1位正职或副职负责人作为信息报送责任人,负责审核所有报送信息并签字;同时,在二级党组织委员会中确定1位委员(未设立委员会的党组织指定1位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的党员教职工)兼任信息报送员,负责本单位党史学习教育“1+10+N”信息采集、整理编辑、统计上报工作,于9月27日前填报附件3并发送电子版表格至邮箱zdxhdwxcb2019@163.com。届时,将组建党史学习教育“1+10+N”信息报送员工作群,并开展专题培训会和答疑会。
二、信息报送的规范管理
1.报送内容。校内各单位要立足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全局,深入开展10项重点工作(见附件1)取得的重大成绩、典型做法、成功经验、亮点工作、重大活动以及上级部门布置的专项任务等方面工作的文字(通讯稿、工作方案、总结计划等)、数据、图片、视频等材料;围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的重点工作、重要民生工作开展的调研活动形成的调研报告;主要负责同志对活动的有关批示指示、活动大事记。
2.报送主体。校内各单位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做好本单位的党史学习教育信息报送工作,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汇总至所属二级党组织的信息报送员处,统一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上报至我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3.报送时间。信息报送采用“一月双报”制度,各单位须在每月5日、15日报送相关数据和佐证材料。
4.报送任务。(1)附件1文件夹佐证材料为当次提交的更新资料,如某项工作没有材料,请把相应文件夹删除,请不要报送7月30日以前的材料;(2)请把图文通讯稿中的图片单独提取放置、按照图1、图2的顺序命名放置在文件夹中,不接收500字以下文稿信息以及纯图新闻,视频新闻请配文字稿;(3)附件2《党史学习教育“1+10+N”工作清单》;(4)为了加强数据和材料的审核把关、压实责任,附件1中的《党史学习教育“1+10+N”佐证材料报送统计表》除了提交电子表格,还须上交经信息报送责任人签名的扫描件或图片。
5.报送方式。以各二级党组织为单位通过压缩包发送邮件,邮件命名方式为:二级党组织序号(参见附件3)+二级党组织名称+党史学习教育“1+10+N”信息报送(例如:20+机关党委+党史学习教育“1+10+N”信息报送)。特别提醒:请勿报送涉密文件,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不用上报。
三、信息报送的严格要求
1.高度重视。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将党史学习教育“1+10+N”信息报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材料有人审、有人报,信息报送工作成效将纳入年度二级党组织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
2.严格把关。校内各单位要从内容质量、文字表述等方面严格把关,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切实做到主题鲜明、标题简明、文字精练,确保报送信息有观点、有看点、有亮点。
3.及时报送。校内各单位对信息报送工作要严密组织,科学统筹,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上报。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信息上报工作的督导,采取月通报、年总结形式将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反馈至二级党组织,对不重视信息上报工作、信息报送工作不及时、不按程序报送信息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个人予以通报。
联系人:安 娜,联系电话:15915722185;
马士元,联系电话:18589263216。
附件:1. 党史学习教育“1+10+N”佐证材料报送统计表.docx
3. 党史学习教育“1+10+N”信息报送人员登记表.docx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