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开展2021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1-09-10
广新党发〔2021〕63号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现将《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开展2021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10日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开展
2021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按照省委、省纪委和省委教育工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党委、纪委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学党史悟思想,守纪律铸忠诚”为主题,教育引导全校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增强信心、鼓舞斗志,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锤炼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品格,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推动学校开新局、谋新篇、启新程。
二、时间安排
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安排在8月至9月进行,集中教育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天,总共不少于18学时。
三、参加教育学习范围
(一)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教学单位党、政正副职负责人,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
(二)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人事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总务处、招标中心副科级以上干部。
四、主要教育学习内容内容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感悟思想伟力,从党史中汲取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克服政治意识不强、政治敏锐性不高,对“国之大者”不关心,对政治要求、政治规矩、政治纪律不上心,对各种问题的政治危害性不走心,对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大政方针不用心等问题,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政治信念坚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
(二)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一百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宝贵经验,深刻认识各类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深刻认识党要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生机活力,必须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败”“围猎”的警觉,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觉抵制腐败、杜绝腐败、远离腐败。
(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的一百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作风建设的历史经验,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破立并重、纠树并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本色,抵制奢靡享乐、铺张浪费行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觉做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传承人、新风正气的践行者。
(四)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的一百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纪律建设的历史经验,深刻认识纪律建设的核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先进纯洁,认真组织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宪法、监察法、民法典等国家法律法规,压紧压实“一把手”的主体责任,督促推动领导干部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上树标杆、作表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法意识,严守纪法底线,自觉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五、教育学习安排
(一)专题辅导报告
1.专题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主讲人:学校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成员
2.专题二:纪律教育专题讲座
主讲人:上级有关负责同志
3.专题三:保密工作专题讲座
主讲人:省保密局有关负责同志
4.专题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主讲人:学校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成员
(二)网络专题学习
请参加教育学习的学员自行登陆广东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网上展厅(http://www.gdjct.gd.gov.cn/wszt/index.html),线上参观学习,并于9月24日前提交一篇不少于800字的学习心得,发送至邮箱dwbgs@xhxysu.edu.cn;
(三)集体研学
各级党组织根据实际,自行组织师生党员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教育读本、“勤廉风范”数字展馆等,开展集体研学、专题讨论,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学习的积极性。
(四)实地参观学习
学校党委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组织党员干部到广东省内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进行实地参观学习;各二级党组织也可自行组织党员实地参观学习。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抓,周密组织安排,加强指导督促,层层落实责任。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期间,学校纪委将适时对各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二)突出“关键少数”。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期间,学校各级党组织要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交流研讨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教育,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
(三)务求取得实效。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注重教育效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做到纪律教育学习与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把纪律教育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绩实效。在认真学习对照的基础上,继续查摆“修身不严、用权不严、律己不严、谋事不实、做人不实”问题,举一反三、严肃纪律,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行动。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七、其他
1.以上教育学习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请各二级党组织于9月24日前,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情况报学校党委办公室邮箱:dwbgs@xhxysu.edu.cn。
3.请各单位秘书根据参加教育学习范围,于9月15日前统一扫码报送参加人员名单。
联系人:李诗;联系电话:020-87065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