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广州新华学院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究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1-07-15
广新党发〔2021〕50号
各二级党组织:
学校党建课题评审专家组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各二级党组织提交的27项党建研究课题进行认真严格的评审,同意对潘妍滢等申报的23项党建研究课题予以立项,并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州新华学院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广新党发〔2021〕22号)的相关规定给予立项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建课题研究时间
1.本年度党建课题的研究时间为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
2.2021年10月进行课题中期检查,2021年12月形成研究成果(包括文字总结);
3.2021年12月底完成结项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党建课题经费使用及报销
项目经费应直接用于“党建课题”的研究实践活动,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党建经费和党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经费使用仅限于以下项目:
1.图书资料费(列明具体党建书目);
2.复印费、印刷费(列明印刷纸张类型具体数量);
3.调研差旅费、交通费(依照学校差旅费相关管理办法);
4.办公用品费(列明办公用品具体名称数量);
5.宣传费(列明具体事项数量)。
项目中涉及校外实践活动的要明确活动地点、单位名称、时间安排、具体内容、人数安排及经费开支情况等。课题组根据审定的经费,在指标额度范围内请款借支,项目负责人签名,审查后凭票据冲账。
三、相关要求
1.本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究党建课题应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2.各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课题申请书拟定的研究计划,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合理使用课题经费。
联系人:樊美麟;联系电话:020-87065992。
附件: 广州新华学院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究课题立项一览表.docx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