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学校党史学习教育——“四史” 专题辅导报告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1-04-01
广新党发〔2021〕10号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以下简称“四史”)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四史”学习教育,团结凝聚广大师生学“四史”、悟思想,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在全校营造良好的“四史”学习氛围,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党员群众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四史”专题系列辅导报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史学习教育——“四史”专题辅导报告安排表
序号 |
辅导专题 |
主讲人 |
时间 |
地点 |
1 |
社会主义发展史 |
叶启绩 教授 |
2021年3月31日 下午2:45—4:30 |
广州校区 讲学厅 |
2 |
中国共产党历史 |
徐光 教授 |
2021年4月14日 下午2:45—4:30 |
|
3 |
新中国史 |
张彦 博士 |
2021年4月28日 下午2:45—4:30 |
|
4 |
改革开放史 |
吴素香 教授 |
2021年5月12日 下午2:45—4:30 |
二、参会人员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各院(系)、各职能部门党政正副职负责人,党支部书记,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双百计划”及“博士导研计划”入选教师。
三、相关要求
1.特殊原因无法到场参会的人员请于当次会议开始前一天17:00前发送电子版请假条至党委宣传部邮箱:zdxhdwxcb2019@163.com。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座位保持一定间距。
3.请参会人员于会议当天14:30前入场签到完毕,保持会场秩序;会议期间,请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震动状态。
4.与会人员可积极撰写300-500字的学习心得,在当次会议结束5天内投稿至党委宣传部邮箱:zdxhdwxcb2019@163.com(文件命名格式:作者署名+教职工号+作者单位+“四史”专题辅导报告心得)。党委宣传部将择优刊发优秀学习心得。
联系人:安娜;电话:020-87211733。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代章)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