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度 新闻宣传先进单位、优秀新媒体、好新闻作品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0-12-28
中新党宣〔2020〕21号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展示我校新闻宣传工作新成果,发挥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和好新闻作品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校各单位围绕学校“学术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开放办校”中心工作,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新闻宣传工作,鼓励师生讲述中大新华好故事,传递中大新华正能量,传播中大新华好声音,进一步促进校园文化繁荣发展,决定评选2020年度新闻宣传先进单位、优秀新媒体、好新闻作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一)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积极组织并参与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校内各单位(含校级学生组织)。
(二)优秀新媒体:学校和校内各二级单位(学院、系、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或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社团等组织名义开设作为单位平台运行,经备案登记并通过年检、持续运营1年及以上的的微信公众号。
(三)好新闻作品:由校内各单位(含校级学生组织)以单位名义向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投稿,发表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校报《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报》和新闻中心网页上的新闻作品。
二、组织评选及要求
由各单位组织内部初评后再统一报送,由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依据以下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完成各项评选工作。
(一)参评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的要求
1.必须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真实客观报道,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立德树人、文化育人阵地优势。
2.新闻宣传工作成效显著,本年度积极组织本单位师生向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投稿,发表在学校新闻中心网页、校报、官微上的新闻作品的总量不少于15篇/年,质量较高,反响较大,并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学校各项新闻宣传工作的开展。
3.重视新闻宣传队伍的建设与培养,组建起较完善的新闻宣传工作队伍,新闻宣传责任人高度负责本单位各项新闻宣传工作,各媒体平台负责人对平台发布的内容严格把关,品质有保证,内容无政治问题和明显差错。
4.有较完善的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有良好、完整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本单位各项新闻宣传工作有序运转。
5.新闻宣传平台管理规范、高效,对本单位所属和指导的各级各类媒体平台进行规范管理,影响广泛,成效显著。
6.本年度没有重大负面报道及漏报重要新闻事件发生。
所有参评作品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原创作品,每个参评单位提交1份《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度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申请表》(见附件1)。
(二)参评优秀新媒体的要求
1.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真实客观报道,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立德树人、文化育人阵地优势。
2.遵守学校相关制度,有稳定的平台负责人、完善的组织架构、活力的运营团队、明确的工作分工、高质效的信息推送。
3.敢创新、有创意,善于运用视频、音频、H5、线上活动(不含投票类作品)等丰富宣传形式。
4.有明确的发展定位和运营特色,有稳定上升的粉丝量和活跃度。
5.在网络舆论引导、思想政治教育、品牌形象宣传、先进文化传播、服务师生校友等方面富有特色和成效。
每个参评新媒体提交1份《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度优秀新媒体申请表》(见附件2)。
(三)参评好新闻作品的类别及要求
1.参评作品类别
本年度发表在学校官微、校报和新闻中心网页上的新闻作品,包括消息、通讯、言论、新闻摄影、视频新闻五类作品,具体条件如下:
消息类:内容真实,题材重大,有较高的新闻价值;结构合理,文字简练;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舆论导向正确。
通讯类:题材重大,有较强的时代气息和典型意义;主题突出,有思想深度和感染力;描写生动,文笔流畅,贴近师生。
言论类:观点鲜明,见解独到,正确引导舆论;有思想深度,论说有理有据,逻辑性较强,结构严密,语言准确。
新闻摄影类:图片大小至少1M,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新闻价值高;现场抓拍,形象生动,图像清晰,感染力强。
新闻视频类:10分钟以内,主题鲜明,制作精良,传播面广,富有时代特色,反映校园生活,讲述中大新华好故事。
2.参评作品数量
每个参评单位报送作品总数不超过5件,消息、通讯、言论、新闻摄影、新闻视频五类作品各限报1件,并提交《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度好新闻作品申请表》(见附件3)。
3.参评作品署名
参评作品的作者署名必须与学校官微、校报和新闻中心网页上的原发稿一致。每位作者限报1件独立署名作品,同时还可报2件合作署名作品,每位作者申报作品总数不超过3件。多人合署作品以原发稿署名为准,原则上不超过3人,且排名在前三位的方可报送。
三、评选程序及办法
(一)各单位报送
由各单位组织内部初评后,再统一报送相应的申请表。
(二)校级评审
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汇总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后,组织校级评审。
(三)平台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学校官微和新闻中心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同平台公布获奖名单。
(四)大会表彰
由学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组织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新闻宣传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对获奖的单位和作品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四、奖项设置及奖金
(一)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奖项设置占比原则上不超过报送单位总数的50%。
(二)优秀新媒体:奖项设置占比原则上不超过报送单位总数的50%。
(三)好新闻作品:一等奖占比原则上不超过报送作品总数的10%;二等奖占比原则上不超过报送作品总数的20%;三等奖占比原则上不超过报送作品总数的30%。
本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流程,确保评审质量,评选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
五、附则
(一)各单位参评学校本年度“好新闻作品”及“十佳通讯员”、“十佳记者”的获奖情况,将自动纳入本年度“新闻宣传先进单位”评选加分项目之一,其中“好新闻作品”每项加5分,“十佳通讯员”“十佳记者”每项加10分。
(二)各单位参评广东省或者国家本年度“好新闻作品”类的获奖情况,将自动纳入本年度“新闻宣传先进单位”评选加分项目之一,其中省级奖项每项加10分,国家级奖项每项加20分,需附奖项证明材料。
(三)本通知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解释。
六、报送时间及方式
报送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10日。
报送方式:由各单位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度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申请表》《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度优秀新媒体》《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度好新闻作品申请表》(见附件1、2、3),纸质版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ZDXHDWXCB2019@163.COM。
咨询、联系方式:
1.广州校区:办公楼109室,王宇阳,020-87211733;
2.东莞校区:格物楼②A213室,李波,0769-82676819。
附件: 附件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度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申请表.docx
附件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度优秀新媒体申请表.docx
附件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0年度好新闻作品申请表.docx
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