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级党组织副书记试用期满考核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18-09-21

 中新党发201855

 

各二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党群机关各部门

20179月聘任上岗的二级党组织副书记已满1年试用期,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公开选聘二级党组织负责人办法(试行)》(中新党〔201717号),学校党委决定对试用期满的二级党组织副书记(具体名单见附件1)开展考核工作。

一、考核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坚持单位与个人关联评价;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二、考核范围

2017年经公开选聘上岗的二级党组织专职副书记。

三、考核内容和等次

本次二级党组织专职副书记试用期满考核,主要是考核其履职1年来的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考核结果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1.个人总结。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就履行职责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不足、廉洁自律情况、今后工作思路与改进措施等方面撰写工作总结,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二级党组织专职副书记试用期考核表》(见附件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至党委组织部(广州校区办公楼314,一份由被考核对象任职单位二级党组织留底。

2.个人述职。由被考核对象任职单位二级党组织自行安排。

3.综合评定。经党委组织部汇总有关材料,提交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请相关单位二级党组织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二级党组织专职副书记试用期

满被考核对象名单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二级党组织专职副书记试用期考核表

 

  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8921

 

附件1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二级党组织专职副书记

试用期满被考核对象名单

 

 

万娟娟 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处级)

李海峰 经济与贸易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处级)

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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