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0-11-17

中新党宣〔2020〕18号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收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宣讲团报告会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教育厅将于11月13日通过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各地各学校收看中央宣讲团成员、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同志的宣讲报告会。经研究决定,召开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我校党员干部、师生代表参会学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11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二、会场安排

广州校区:办公楼第一会议室;

东莞校区:格物楼②A208会议室。

三、与会人员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成员,两委委员,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师生代表。

四、其他事项

1. 参会人员请就近选择会场参会,无法到场参会的人员请于11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前发送电子版请假条至党委宣传部邮箱zdxhdwxcb2019@163.com。

2.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座位保持一定间距。

3. 请参会人员11月13日(星期五)上午8:45前入场签到完毕,保持会场秩序;会议期间,请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震动状态。

联系人:安娜,电话:15915722185;

     李波,电话:18122888991。


                  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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