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0-11-09
中新党发〔2020〕38号
各二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0〕12号)精神于省委教育工委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开展第二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高校教师党支部为依托,完善建设标准,强化教育培养,深化改革创新,严格监督问责,健全完善符合高校实际、兼顾学科专业特点、可示范可推广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体制机制,引领带动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为扎根中国大地办好社会主义大学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建设对象
面向全校,以3年为一个周期支持建设第二批若干个“双带头人”工作室。“双带头人”工作室依托教学科研一线、成立3年(含)以上的教师党支部建立,由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负责人主持开展工作。申请建立“双带头人”工作室应符合《第二批 “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见附件1,以下简称《建设标准》)。
三、建设任务
“双带头人”工作室重点围绕以下建设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创建平台载体,创立典型示范,着力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立起来的学习体系、学习载体、学习制度,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积极探索、总结凝练加强支部政治建设、开展支部政治生活、组织教师政治学习、发挥政治把关作用等方面的经验举措,引领带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教育引导支部党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抓好党建主责主业
认真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做好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爱帮扶和党纪处分、组织处置等基础性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党支部建设重点难点问题。
(三)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发挥“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在党建、学术方面的独特优势,增强思想政治工作亲和力和针对性,按照“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要求,着力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新时代知识分子工作,引领带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的提升,使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四)促进学校事业发展
把党的建设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牵引,推动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及时把政治素质好的骨干教师培养发展为党员,把专业基础好的党员教师培养发展为教学科研骨干,做好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工作,把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转化为推进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实现基层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双促进双提高。
(五)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
着力健全和配强支部班子,完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长效培养机制,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支部副书记或委员。强化班子政治、业务学习,加强教育引导、搭建锻炼平台、拓宽发展空间。支部书记以身作则当好“领头雁”,指导支委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增强班子凝聚力,提升支部战斗力。
四、组织实施
(一)申报认定(2020年11月——2020年12月)
1. 组织申报。各二级党组织指导本单位符合建设标准的教师党支部,对照建设任务,统筹谋划3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填写《“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附件2),并准备支撑材料。
各二级党组织要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工作,组织和指导符合要求和标准的党支部参加申报。
请各二级党组织于2020年11月27日前通过登录链接https://jinshuju.net/f/VKXw2J,报送《“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及有关支撑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请提交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室(广州校区办公楼408室)。支撑材料请按《建设标准》的三级指标来分类制作目录并提供材料。
2. 评审遴选。学校党委将组织专家评选,择优确定“双带头人”工作室入选名单。
(二)创建达标(2020年12月—2023年10月)
1. 建设任务。入选的“双带头人”工作室要围绕建设目标,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建设工作。建设期内,各“双带头人”工作室每年要至少形成1—2项代表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教师党支部建设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教师党支部工作法、典型案例;(3)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双带头人”工作室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相关高水平研究成果;(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2. 管理考核。学校党委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双带头人”工作室进行管理考核。入选第二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工作室建设的单位,经费由学校党委支持。考核工作按年度开展,以审阅材料、实地抽查、过程监管等方式进行。考核合格的,拨付下一年度建设经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学校党委下拔的专项经费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无关的开支。
(三)验收推广(2023年10月——12月)
建设期满,“双带头人”工作室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和成果汇编。学校党委在过程跟踪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审查总结报告和成果材料、听取专题汇报、实地考察验收等进行综合评定。评定达标的,予以结项,深化宣传推广;评定不达标的,予以通报,严格追责问责。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双带头人”工作室的申报、推荐、建设工作。各“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二级党组织,要健全完善组织机构,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取得建设成效。要结合实际,为“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提供必要的资源条件等支持,促进“双带头人”工作室更好地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对做出突出业绩的工作室和党员骨干予以表彰奖励。要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双带头人”工作室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推广到面上去,引领带动教师党支部建设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附件:2. “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docx
附件:1. “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docx
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