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检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0-11-09
中新党发〔2020〕37号
各二级党组织:
为推动我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委工作部署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深入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宣讲工作方案》,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内容的情况。各二级党组织是否按照学校党委统一安排部署,集中学习研讨,并指导党支部开展学习。其中,二级党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2天(12学时);支部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1天(6学时)。
2.持续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的情况。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党组织是否联系工作实际,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学习和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走深走实、入脑入心。
3.深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效的情况。各二级党组织、党支部是否注重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确保学习全覆盖无遗漏;是否注重问题导向,坚持学思用相结合、知信行相统一,不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落细。
4.党员教育培训情况。各二级党组织是否按照分层分类的原则,通过学校党委举办的线上专题辅导报告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培训,确保做到全体党员学习培训全覆盖。
二、督促检查形式
1.各二级党组织自查并整改。各二级党组织对照本文件要求,针对集中学习安排时间不足、次数不够,学习形式单一,学习内容不够深入,学习主动性、自觉性不足,学以致用结合不紧密等情况进行自查,根据存在问题进行再学习、再部署、再落实。
2.学校党委开展抽查。学校党委将采取多种方式对各二级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特别是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进行抽查,确保我校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好、领会透。
三、有关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持续做好“深化”和“转化”两篇文章,不断增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教育实践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2.各二级党组织根据自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查漏补缺,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强化跟踪问效,确保落地见效,不断增强学习实效。同时,要结合实际学习情况,抓好宣传宣讲,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浓厚舆论氛围,推动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入心入脑,见行见效。
3.学校党委将把各二级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情况列入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和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对行动少落实差、措施不实、工作不到位的二级党组织进行检出。
4.请各二级党组织于12月5日前通过登录链接https://jinshuju.net/f/ZASuLR或者扫描二维码(附件2),将本单位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督促检查情况总结报告,以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计表》(附件1)报送至学校党委组织部。
附件:1.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计表.docx
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