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二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开班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19-03-04

各二级党组织:

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切实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从源头上严把党员质量关,根据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学校第二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计划在3月中上旬开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基层党组织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推荐程序及条件

(一)具备入党积极分子身份;

(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应在所属班级前 30% ;

(三)学生干部、优秀志愿者、年度内有获得校级以上表彰者优先考虑。

三、培训内容

(一)培训内容为党的基本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其他重要时事政治;

(二)采取课堂集中教学、影像教学、集体活动、自学讨论和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党建专题网开辟“网上党校” 专栏,并开辟“网上学习库”,供学员课后自学。

四、培训考核

1.培训考核成绩=平时考察评分40%+结业考试60%;

2.平时考察评分=考勤50%+培训心得50%。

平时考察评分和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五、培训要求

(一)本期培训班计划培训300人,请各二级党组织择优推送,名单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二)各党支部要指定1名学员任组长,负责本专业学员的培训组织工作;

(三)请所有学员在培训期间按照《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须知》严格要求自己;

(四)结业考试作弊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培训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六、材料报送

(一)请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于3月7日16:00 前将《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二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盖二级党组织公章)交至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tw-zzb@zdxh.cn;

(二)课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党委组织部联系人:樊美麟,电话:020-87065992;校团委联系人:黄琳,电话:0769-82676842.

附件: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二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二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登记表

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二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汇总表

4.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须知

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4日

附件 1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二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推选人数

1

会计学院党总支

48

2

经济与贸易学院党总支

63

3

管理学院党总支

26

4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39

5

信息科学学院党总支

10

6

护理学院党总支

5

7

中国语言文学系党总支

9

8

法学院党总支

10

9

公共治理学院党总支

12

10

药学院党总支

16

11

资源与城乡规划系党总支

6

12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党总支

13

13

医学科学技术学科党总支

37

14

健康学院党总支

6

300

备注:教工党支部推荐的积极分子不占名额。

附件 2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二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 族


政治面貌


籍 贯


学 号


联系电话


年级、专业、班级


上一年度/学期综合测评排名(排名/班级总人数)


在何地、任何职(从小学写起)



二级团委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党支部

意 见

签 名

年 月 日










附件 3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二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汇总表

二级党组织(盖章):

党支部: 党支部书记签名: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级、专业、班级

现任职务

联系电话



































































注:请在组长名字后打☆号

附件 4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须知

为保证培训正常、有序进行,请所有参训学员在参训期间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培训班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和老师的管理。严禁无故旷课,不准迟到、早退,认真遵守请销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培训期间执行以下纪律要求:

一、考勤制度

本次培训严格按照培训纪律的要求,在培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考勤结果将直接作为学员结业考评的主要评价依据。请全体参训学员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考勤工作。

(一)在本次培训过程中所有培训课程都将纳入考勤范围, 全体参训学员应自觉签到,超过签到时间而未签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按迟到或旷课处理。开课5分钟以内未到按迟到处理,超过5分钟按旷课处理,在课程结束前无故离开培训地点按早退处理,需要请假者请履行请假手续;

(二)理论课程签到时间为开课前30分钟至开课前5分钟(以铃声为准),社会实践课程以现场点到为准;

(三)培训期间,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超过1次,取消培训资格;

(四)所有签到(或点到)必须由学员本人完成,严禁任何代签(或代为点到)等扰乱考勤制度的行为。代签(或代为点到)一经发现,将计代签双方旷课一次并全班通报批评。

二、请假制度

(一)所有学员在培训期间请假必须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请假手续一律视为无效请假;

(二)所有学员请假需提前写好请假条,由学员所在院(系)党支部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病假还须出示医务室诊断证明)后,将请假条交给培训班的负责人,待培训班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请假;

(三)请假条需在请假课程开始前交给本次培训的工作人员(临时请假除外),以便工作人员及时做好考勤工作;不按要求提交的请假条视为无效请假;

(四)需要临时请假者,请提前向本次培训的工作人员口头 请假,待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请假,并且在下一次课程开始之前按要求补交假条;

(五)请假次数超过一次者,将取消优秀学员评比资格。

三、课堂纪律

(一)所有参训学员应自觉遵守培训作息时间,按时到课;

(二)培训期间全体参训学员请自觉将手机调至关机或静音状态,培训期间禁止接打手机;

(三)所有参训学员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禁止有随意喧哗、 闲谈等扰乱课堂纪律的行为。

四、其他

培训期间发生如下情况将直接取消学员的优秀学员评比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培训资格,不予颁发结业证书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一)未能按时完成培训课程以及学业任务者或考核未通过者;

(二)不服从老师和工作人员管理,辱骂老师和管理工作人员者;

(三)打架、聚众斗殴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者。

全体学员应注意课程时间安排,按时到课。实践课程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人身与财产安全,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畅通,以便能够及时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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