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党校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组织实施办法

作者:  日期: 2024-01-16

一、培训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教育引导党员发展对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 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切实做好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师生入党前教育培训,强化党员发展对象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纪律及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相关制度的了解, 进一步端正发展对象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参与党领导的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努力成为一名合格党员。

二、培训内容

以《党章》为基础,结合党课教材,围绕党的基本知识、 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并结合国内外形势和学员的思想实际组织授课,主要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学习党的性质与宗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

三、开班时间

根据每年发展党员总量,原则上每学年举办2期培训,开班时间一般为4月中旬和10月中旬。

四、师资管理

参照《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党校章程》执行。

五 、培训班规模及学员遴选

1. 培训班规模:由党校根据每年党员发展计划确定。

2. 名额分配:根据当年未参加集中培训的发展对象人数进行名额分配。

3. 学员遴选:

(1)基本要求:在参加集中培训之前已被确立为发展对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学习成绩优秀,在历次考试中无违纪行为且无不及格科 目,在班级排名在前10%以内;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遴选程序:党支部考察确定名单— — 二级党组织备案按照名额提交确定名单到党校办公室。

六、 培训方式

培训按照“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师聘任条件、统一教学用书、统一结业考试、统一结业证书”的原则,由学校党校组织实施。培训以线下课堂授课为主,以专题辅导、小组讨论、自学为辅,同时结合社会实践开展。

七、培训管理

1. 学员建档:学员入班即建档,统一填写《发展对象培训 班登记表》,档案卡由党校办公室统一管理,学生毕业离校(教工退休或离职)后统一放入个人档案。

2. 考核及证书发放:考核成绩由课堂考核、学习心得和卷 面考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学员经考核合格后,统一颁发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党校结业证书。

3. 其他:培训期间凡迟到早退、无故旷课者,无特殊原因取消其参训资格;凡考试舞弊者取消其在校期间党校学习资格。

八、 附则

本办法于2023年12月25日经学校党委会审定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党校负责解释。原《中共中山大学新华 学院委员会党校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组织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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