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0-2012年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12-06-04
各党支部:
为系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充分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激励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今年“七一”前,我院党委将对2010—2012年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1.创先争优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工作思路清晰,党组织带头人表率作用好,在教育教学中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紧紧围绕教书育人、课改教改、科学研究、成果推广转化等业务工作,创造性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教育管理到位,保障机制落实,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在引领、促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上成效显著。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学校师生、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2.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教师成为教学科研岗位上的行家里手,学生成为学习标兵。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时刻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教师是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表率,学生是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表率。三是带头服务师生。牢记宗旨,心系师生,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坚持以德育人,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是师德师风的表率,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要求和重点
推荐创先争优先进党支部的范围是我院下属党支部。
推荐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的范围是我院各党支部全体正式党员。
三、推荐办法
1. 推荐项目和名额
推荐项目有两类: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名额分配:本次将表彰创先争优先进党支部若干个,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30多名,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为学院正式党员总数的6%,具体名额见《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创先争优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附件1)。在院内各党支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院党委将从中筛选出3个党支部、14名优秀共产党员参与中山大学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
请各党支部高度重视表彰对象推荐工作,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
2. 报送材料
需要报送的材料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创先争优先进党支部推荐和审批表》(附件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附件3)。
3. 时间要求
请各党支部在6月8日(星期五)将各项材料的纸质版一份报院党委党办,电子版同时发送至:
xhxydx@126.com。请务必按时上报,逾期不候。
特此通知。
附件1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各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名额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各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名额.xls

附件2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创先争优先进党支部推荐和审批表
附件2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创先争优先进党支部推荐和审批表.doc

附件3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附件3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doc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