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转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12-04-19

 

各学生党支部:
      为了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管理,规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现将2012届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接转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指导工作
      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着重强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要求毕业生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之前,必须向接收单位了解清楚介绍信的抬头和去处如何填写,并准确提供给学院党委办公室;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携带,注意保管,要求党员本人在介绍信的有效期内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转接手续,并寄回介绍信回执联,以防丢失。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
     (一)毕业生党员填写《毕业生党员转出组织关系情况表》(见学院党建网页“下载专栏”)
     (二)党支部汇总填入《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采集表》(以下简称“采集表”)
     (三)支部书记进行核对。若发现党员上报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信息出错,要指导毕业生党员提供正确的信息,从根源上杜绝学生重开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情况出现。
     注意:各党支部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工作将列入今后我院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一个依据。
    (四)党办审核。确认无误后,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五)支部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分发给毕业生党员。
     三、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安排
     (一)第一批:于5月7日(星期一)前,各学生党支部将确定党员组织关系去向的党员的信息汇总至“采集表”,报给党办。
    (二)第二批:于6月7日(星期四)前,各学生党支部将尚未办理转移手续的党员的信息汇总至“采集表”,报给党办。
     四、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转接要求
     (一)6月20日(星期三)前,党支部书记到党办领取毕业生党员材料(除申请暂缓就业的预备党员材料暂时保留在党办之外)。
    (二)6月20日(星期三)前,各学生辅导员将入党积极分子的所有建党材料整理,归入学生档案,归档时要核对清楚,以防丢失;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但未被党支部集体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其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也应归入个人档案。
 
      附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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