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费支持我院党建工作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12-07-12
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申报党费支持民办高校和职业学校党建工作项目的通知》(粤组通〔2011〕97号)的要求下发后,各党支部踊跃申报党费支持独立学院党建工作项目,经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审核,我院通过申报的党建项目:独立学院大学生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现状及创新途径研究、学生党员素质扩展培训,并下拨党费资助其课题的研究,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课题资助原则
专项党费申请批准的党组织本着“有意义、有创新、有效果”的原则。
二、
有关具体要求
(一)符合科学性的原则,活动方案要详细且具备可操作性;
(二)党建课题应在调研的基础上突出特色和创新,要突出主题,特色鲜明,根据实际情况,找出研究的空白点和创新点进行研究;要在实践创新的基础上进行总结提升和理论思考,将实践成果转化为理论成果(课题报告或论文)和制度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三)要有计划性,要结合实际情况预先制定计划再分阶段按期完成。
(四)9月底,启用前期经费1万元,各课题组提交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目标,实施方案,阶段性成果、人员分工、经费使用情况等;12月10日前,完成课题终稿。
(五)经费预算以及具体使用要求:课题经费应直接用于“党建工作项目”课题研究的实验、实践活动,包括:交通费、调研费;实践指导资料印刷费等;购置必备相关书籍及办公用品经费等。
(六)课题组在经费指标范围内凭发票报销,也可先借支后凭票冲账,课题负责人签名,课题总负责人签批。
三、获得资助的课题
序号 | 课题名称 | 资助经费(万元) | 课题负责人 |
1 | 独立学院大学生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现状及创新途径研究 | 2 | 刘英、王阳 |
2 | 学生党员素质扩展培训 | 2 | 黎安琪 |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