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费支持我院党建工作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12-07-12

 

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申报党费支持民办高校和职业学校党建工作项目的通知》(粤组通〔2011〕97号)的要求下发后,各党支部踊跃申报党费支持独立学院党建工作项目,经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审核,我院通过申报的党建项目:独立学院大学生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现状及创新途径研究、学生党员素质扩展培训,并下拨党费资助其课题的研究,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课题资助原则
  专项党费申请批准的党组织本着“有意义、有创新、有效果”的原则。
    二、 有关具体要求
   (一)符合科学性的原则,活动方案要详细且具备可操作性;
   (二)党建课题应在调研的基础上突出特色和创新,要突出主题,特色鲜明,根据实际情况,找出研究的空白点和创新点进行研究;要在实践创新的基础上进行总结提升和理论思考,将实践成果转化为理论成果(课题报告或论文)和制度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三)要有计划性,要结合实际情况预先制定计划再分阶段按期完成。
   (四)9月底,启用前期经费1万元,各课题组提交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目标,实施方案,阶段性成果、人员分工、经费使用情况等;12月10日前,完成课题终稿。
   (五)经费预算以及具体使用要求:课题经费应直接用于“党建工作项目”课题研究的实验、实践活动,包括:交通费、调研费;实践指导资料印刷费等;购置必备相关书籍及办公用品经费等。
   (六)课题组在经费指标范围内凭发票报销,也可先借支后凭票冲账,课题负责人签名,课题总负责人签批。
    三、获得资助的课题
 
序号 课题名称 资助经费(万元) 课题负责人
1 独立学院大学生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现状及创新途径研究 2 刘英、王阳
2 学生党员素质扩展培训 2 黎安琪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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