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 2014年度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14-03-20

     
 
各党支部:
       接中山大学党委组织部《关于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2014年度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党组〔2014〕10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党支部充分结合学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一契机,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紧扣主题,认真准备,积极参与,努力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党日”活动申报与实践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彰显新华特色的“主题党日”活动项目,切实增强学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效。请于4月2日(星期三)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党办31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hdb316@126.com

                                                                       
   2014年3月 20日




 关于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2014年度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党组〔2014〕10号
 
 
关于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
2014年度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工委:
党日,是以党支部为主体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活动的专门时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对于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现将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2014年度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各党支部开展党日活动,要根据学校下发的本学期党组织生活要点,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确定具体的活动主题,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自身素质、发挥带头作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创造力和党建工作的有效性。
二、活动形式
各党支部开展党日活动,应紧扣主题,利用专门时间(一般为半天或一天),采取方便党员参与、利于组织实施的形式进行,具体可以采取理论学习、工作研讨、社会调查与实践、公益服务等多种形式。
三、有关工作安排
为推动主题党日活动的深入开展,学校将对立项的活动予以经费支持,并在本年度活动结束时开展“最佳党日活动”的评选表彰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立项申报(时间安排:从即日起至4月上旬)。各党支部制定活动方案、填写《主题党日活动立项申报表》(见附件),交所在党委(党总支)、党工委签署意见。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工委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对所属党支部策划的主题党日活动方案进行指导和审核把关工作。
2、进行立项(时间安排:4月中旬)。校党委组织部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申报立项活动的有关情况进行评审,进行立项并予以经费支持。经费支持额度为每项活动500-1000元,由学校拨发至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工委。
3、组织实施(时间安排:4月至12月)。各支部按申报方案和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工委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工作。
4、评选表彰(2015年初)。校党委组织部将对本年度开展的主题党日活动(不限于获学校立项支持的项目)进行评选,评出中山大学2014年度“最佳党日活动”并进行表彰奖励。
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工委4月4日前,将所辖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立项申报表统一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主题党日活动立项申报表
 
 
 
党委组织部
2014年3月19日
(联系人:卢思颖,联系电话:020-84110837,电子邮箱:lusy5@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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