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16年度党建工作经费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16-05-13
中新党〔2016〕22号
各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活动,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根据学院预算,经研究,决定下拨2016年度党建工作经费。为确保专款专用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经费的分配与使用范围
1. 基础党建项目:主要用于对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习教育、读书交流活动、党员集体活动等。
2. 党建活动:用于支持“两学一做”学习活动、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创建服务型党支部活动、特色党建活动、特色组织生活等。
3. 根据《广东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的规定,经费使用仅限于以下项目:
(1)图书资料费(列明具体党建书目);
(2)复印费、印刷费(列明印刷纸张类型具体数量);
(3) 差旅费、交通费(依照学院差旅费相关管理办法);
(4)办公用品费(列明办公用品具体名称数量);
(5)宣传费(列明具体事项数量)。
4.党员在20人以上的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活动。
二、经费标准和支取办法
1. 下拨标准为:每名党员50元,人数较少的党支部至少下拨经费300元。
2. 经费支取:
(1)党支部制定活动(项目)计划、预算和总结报告;
(2)党建经费开支的发票按照学院财务要求粘贴,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经院党委办公室复核后,院党委书记签批后至财务工作部报销;
(3)经费使用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0日。
附件:2016年度党建工作经费下拨表
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