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十七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开班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17-06-07
中新党〔2017〕22号
各二级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党校、团校课堂,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宣传教育,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质量,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学校党委的部署,学校第十七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校、团校联合培养)计划在6月开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表现优秀或有显著进步的入党积极分子共计480人。
二、推荐程序及条件
(一)已提交入党申请书且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应在所属班级前1/2以上。
(三)党支部根据党章学习小组实际和团支部的推荐,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依照“认真审查、分期分批、优者先推”的原则按计划选送学习,名单一经上报后不可无故增减学员。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须报学校党委同意后方可作出删减,培训人选不再递补。教工入党积极分子不限比例。
(四)为做好报名与培训工作,各党支部要确定1名党员教师(一般为支部书记)作为本院(系)学员的培养人,并指定1名学员任组长,负责本专业学员的培训组织工作。
三、培训要求
(一)培训内容为党的基本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其他重要时事政治。
(二)采取课堂集中教学、影像教学、集体活动、自学讨论和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党建专题网开辟“网上党校”专栏,并开辟“网上学习库”,供学员课后自学。
(三)每名学员要撰写小组讨论心得体会、视频心得体会或专题辅导课心得体会共两篇各2000字以上的学习总结,结合个人实际,着重就党校学习的感受与体会、思想与理论方面
(一)已提交入党申请书且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应在所属班级前1/2以上。
(三)党支部根据党章学习小组实际和团支部的推荐,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依照“认真审查、分期分批、优者先推”的原则按计划选送学习,名单一经上报后不可无故增减学员。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须报学校党委同意后方可作出删减,培训人选不再递补。教工入党积极分子不限比例。
(四)为做好报名与培训工作,各党支部要确定1名党员教师(一般为支部书记)作为本院(系)学员的培养人,并指定1名学员任组长,负责本专业学员的培训组织工作。
三、培训要求
(一)培训内容为党的基本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其他重要时事政治。
(二)采取课堂集中教学、影像教学、集体活动、自学讨论和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党建专题网开辟“网上党校”专栏,并开辟“网上学习库”,供学员课后自学。
(三)每名学员要撰写小组讨论心得体会、视频心得体会或专题辅导课心得体会共两篇各2000字以上的学习总结,结合个人实际,着重就党校学习的感受与体会、思想与理论方面
的收获、对入党的新认识以及今后怎样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等方面进行阐述。
(四)学员考核以平时考察和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考察包括考勤情况、课堂表现、学习总结等,其中考勤和课堂表现占综合成绩的25% ,学习总结占综合成绩的15%;结业考试采用闭卷形式,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合格者,方可颁发结业证书。
四、违纪情况及处理
(一)学习期间学员必须准时到场,不得无故迟到、缺课或早退,专题辅导课不得请假。迟到、早退超过两次或缺课超过两课时者,取消培训资格;
(二)遵守党校课堂纪律,对于上课不认真、扰乱课堂教学秩序或做与课堂无关作业者,将酌情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培训资格;
(三)结业考试作弊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培训资格,并按学校教务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分;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
(四)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按要求做好请假手续,由学员所在的党支部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培训班负责人审批。
五、其他
报送材料:6月9日17:00前,将党支部书记签名并加盖党总支公章的纸质版学员汇总表(见附件3)交至校党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学员汇总表发送至邮箱:ytw-zzb@zdxh.cn。
(四)学员考核以平时考察和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考察包括考勤情况、课堂表现、学习总结等,其中考勤和课堂表现占综合成绩的25% ,学习总结占综合成绩的15%;结业考试采用闭卷形式,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合格者,方可颁发结业证书。
四、违纪情况及处理
(一)学习期间学员必须准时到场,不得无故迟到、缺课或早退,专题辅导课不得请假。迟到、早退超过两次或缺课超过两课时者,取消培训资格;
(二)遵守党校课堂纪律,对于上课不认真、扰乱课堂教学秩序或做与课堂无关作业者,将酌情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培训资格;
(三)结业考试作弊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培训资格,并按学校教务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分;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
(四)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按要求做好请假手续,由学员所在的党支部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培训班负责人审批。
五、其他
报送材料:6月9日17:00前,将党支部书记签名并加盖党总支公章的纸质版学员汇总表(见附件3)交至校党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学员汇总表发送至邮箱:ytw-zzb@zdxh.cn。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资料可分别在学校党建网中“网上党校”和“下载专区”专栏下载,教材和授课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黄琳 电话:0769-82676835
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7日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