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党建课题和“书记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17-05-10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校党委年度工作部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现就开展2017年度党建课题和“书记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重点围绕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遇到的新问题和对策研究。对“两学一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如何提高认识增强参与学习教育的自觉性;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应着重在哪些方面建章立制,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应建立怎样的指导和考评机制等,促进“两学一做”教育向求实求效发展。
(二)学校“十三五”规划实施研究。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学校“十三五”规划和本单位党建工作实际,研究党建运用“四个全面”理论和“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党建工作开创新局面,探索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创新和组织生活创新,分析民办高校党组织特点和优势,找准服务学校“十三五”规划的立足点和结合点。
(三)学校党建科学化长效化体制机制研究。本次申报的党建课题和“书记项目”应是重点研究与实践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研究贯彻执行《党章》、《准则》、《条例》实施办法和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的规范化;深化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研究等。
(四)“书记项目”是落实“党建是最大政绩”的重要抓手,是抓基层党建“主业”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要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抓党建的第一责任,对“书记项目”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进。
(五)“书记项目”要结合工作实际,选择党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制定实际措施,以项目化的方式推动问题解决。项目选题要突出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党味”、注重实效、避免理论化课题研究的误区。可重点围绕教师党建工作、流动党员管理、规范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和组织生活、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文化建设和思想引领等方面选题。
二、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根据本申报要求组成课题组选题申报党建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
(二)每位二级党组织书记作为项目负责人可申报1项“书记项目”。立项申请表见附件3。
三、经费安排
(一)经费安排。书记项目申报的经费一般不超过3000元。党建项目申报的经费一般不超过2000元。
(二)项目经费应直接用于“党建课题”和“书记项目”的研究实践活动,根据 《广东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的规定,经费使用仅限于以下项目:
1.图书资料费(列明具体党建书目);
2.复印费、印刷费(列明印刷纸张类型具体数量);
3.调研差旅费、交通费(依照学校差旅费相关管理办法);
4.办公用品费(列明办公用品具体名称数量);
5.宣传费(列明具体事项数量)。
项目中涉及校外实践活动的要明确活动地点、单位名称、时间安排、具体内容、人数安排及经费开支情况等。
课题组根据审定的经费,在指标额度范围内请款借支,项目负责人签名,审查后凭票据冲账。
四、项目管理
(一)申报项目通过评审立项后,校党委办公室通知项目负责人启动项目,各项目负责人按照计划实施。
(二)2017年10月中旬开展项目中期检查,由课题或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
(三)2018年1月中旬各课题或项目负责人提交课题成果和项目结项报告,同时召开课题及项目结项评审会。
(四)2018年2月各课题或项目负责人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课题成果和结项报告,完成结项。
(五)校党委把党建课题和“书记项目”的申报实施与成果评价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考评和对党务干部和党组织“七一”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党建课题与“书记项目”的申报工作,在5月30日前将课题申请书和立项申请表报送校党委办公室广州校区行政楼314,联系人:史航,同时发送电子版至xhdb316@126.com。
附件:1.2017年校党建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党建课题申请书
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7年度“书记项目”立项
申请表
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