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17-05-08

      

中新党〔2017〕12号
 

 
各二级党组织:
       4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各项工作,希望广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开放,为全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支撑,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粤发〔2017〕7号)精神,就做好有关学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是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为广东发展把脉定位,展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科学性、真理性、指导性,是对广东未来工作的总定位。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核心是深刻把握“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四个坚持”是广东改革发展的旗帜、方向和原则;“三个支撑”是广东必须担当好的历史责任和光荣使命;“两个走在前列”是广东改革发展的奋斗目标。
     二、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各级党组织组织开展学习活动。5月底前,各二级党组织指导各党支部开展一次组织生活,并做好记录,组织师生党员进行集中学习。学习要结合学校实际,特别是人才培养等中心工作,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到实处。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集中学习,带头谈认识、讲体会。各级党组织在学习中可利用各类互联网平台开展学习研讨,扩大学习覆盖面,增强学习实效性。
 
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对学习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并向学校党委报告学习开展情况。
 
 
 
 

 
 
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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