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学报告 学党章”考学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17-11-27


中新党发〔2017〕22号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省委组织部和中山大学党委组织部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学报告学党章”考学活动通知如下:
一、考学对象、时间和内容
考学对象是全校党员,考学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考学内容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
二、考学具体形式
考学采用网络考学形式,可以通过电脑登录广东省党员教育网(www.gdycjy.gov.cn)专题页面进行考学,点击页面飘窗进入考学专区;也可以通过手机扫描考学二维码直接进入手机考学系统进行考学。我校党员登录系统时,请选择“省委教育工委—中山大学党委—新华学院党委—二级党组织—党支部”。考学实行实名制,党员必须正确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方可进入考学系统答题。(具体操作指引见附件)。
考学答题时,考学系统将随机生成50道试题,全部为单项选择题,满分100分。党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答题完毕后即时显示成绩。可多次作答,考学系统取最高分为个人最终成绩。考学期间,党员可随时登录考学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三、考学统计和考学结果运用
考学期间,党委办公室将依据考学系统生成的相关数据对各二级党组织考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考学情况。
考学结束后,党员的考学成绩将作为年度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二级党组织的考学情况将作为二级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宣传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政治责任,切实抓好考学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将考学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党支部和每一名党员,确保在职党员全覆盖。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考学,对年老体弱党员可采取上门送学等结对帮学方式,确保党员考学实现全覆盖。
2.严格督查考核。党委办公室将定期对二级党组织抓党员考学的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分析和通报,严格督查考核。党支部要对每一名党员的考学成绩进行记录,确保不留盲区、不漏一人。
3.确保取得实效。各二级党组织要积极创新考学形式,通过开展集中学习、经验交流、考学竞赛等方式提升党员考学积极性和考学效果。鼓励和支持广大党员反复多次考学,在学中考、在考中学,不断增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的学习领会和准确掌握,确保考学取得实际效果。
各二级党组织要统计好本单位参加考学党员人数,向学校党委办公室报送以下考学情况:
1.完成考学的党员人数;
2.完成考学的每名党员考试成绩;
3.本单位满分率(满分率=获得100分的党员/完成考学的党员人数);
4.本单位完成率(完成率=完成考学的党员人数/本单位党员总数,党员总数以党务信息系统党员数为准)。
各单位考学情况纳入二级党组织工作考核。请各单位于2018年1月5日前将考学情况纸质版交学校党委办公室(广州校区办公楼31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学校党委办公室邮箱:3176721696@qq.com。
 
附件:考学指引说明
 

 
 
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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