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开班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18-11-2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确保党的方针政策进课堂,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质量,从源头上严把党员质量关。根据学校党委的部署,学校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校、团校联合培养)计划在11月中旬开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表现优秀或有显著进步的入党积极分子,共计200人
二、推荐程序及条件
(一)已提交入党申请书且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应在所属班级前 1/2 以上。
(三)党支部根据党章学习小组实际情况和团支部的推荐,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依照“认真审查、分期分批、优者先推”的原则按计划选送学习,名单一经上报后不可无故增减学员。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须报学校党委同意后方可作出删减,培训人选不再递补。教工入党积极分子不限比例。
(四)为做好报名与培训工作,各党支部要指定1名学员任组长,负责本专业学员的培训组织工作。
三、培训要求
(一)培训内容为党的基本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其他重要时事政治。
(二)采取课堂集中教学、影像教学、集体活动、自学讨论和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党建专题网开辟“网上党校” 专栏,并开辟“网上学习库”,供学员课后自学。
(三)每名学员要撰写专题辅导课心得、视频观看体会共三篇。要求:每篇1500字以上,结合个人实际,着重就培训班学习的感受与体会、思想与理论方面的收获、对入党的新认识以及今后怎样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等方面进行阐述。
(四)学员考核以平时考察和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考察包括考勤情况、课堂表现、学习总结、心得体会等,占综合成绩的40%;结业考试采用闭卷形式,占综合成绩的60%。平时考察和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者,方可颁发结业证书。
四、违纪情况及处理
(一)学习期间学员必须准时到场,不得无故迟到、缺课或早退,专题辅导课不得请假。迟到、早退超过两次或缺课超过两课时者,取消培训资格;
(二)遵守课堂纪律,对于上课不认真、扰乱课堂教学秩序或做与课堂无关作业者,将酌情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培训资格;
(三)结业考试作弊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培训资格,并按学校教务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四)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按要求做好请假手续,由学员所在的党支部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培训班负责人审批。
五、材料报送
(一)请以二级基层党组织为单位,于11月16日16:00 前将《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汇总表》(见附件 3)纸质版盖章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tw-zzb@zdxh.cn。
(二)课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 系 人:黄琳、蓝艺、汤畅
联系电话:020-87065651/0769-82676842
附件: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登记表
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汇总表
4.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须知
2018年11月21日
附件 1
序号 | 单位名称 | 推选人数 |
1 | 会计学院党总支 | 22 |
2 | 经济与贸易学院党总支 | 38 |
3 | 管理学院党总支 | 12 |
4 |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 16 |
5 | 信息科学学院党总支 | 32 |
6 | 护理学院党总支 | 17 |
7 | 中国语言文学系党总支 | 7 |
8 | 法学院党总支 | 5 |
9 | 公共治理学院党总支 | 13 |
10 | 药学院党总支 | 8 |
11 | 资源与城乡规划系党总支 | 6 |
12 |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党总支 | 3 |
13 | 医学科学技术学科党总支 | 22 |
总 计 | 200 |
附件 4
为保证培训正常、有序进行,请所有参训学员在参训期间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培训班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和老师的管理。严禁无故旷课,不准迟到、早退,认真遵守请销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培训期间执行以下纪律要求:
一、考勤制度
本次培训严格按照培训纪律的要求,在培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考勤结果将直接作为学员结业考评的主要评价依据。请全体参训学员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考勤工作。
(一)在本次培训过程中所有培训课程都将纳入考勤范围, 全体参训学员应自觉签到,超过签到时间而未签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按迟到或旷课处理。开课 5 分钟以内按迟到处理,超过 5 分钟按旷课处理,在课程结束前无故离开培训地点按早退处理,需要请假者请履行请假手续;
(二)理论课程签到时间为开课前 30 分钟至开课前 5 分钟(以铃声为准),社会实践课程以现场点到为准;
(三)培训期间,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超过 1 次,取消培训资格;
(四)所有签到(或点到)必须由学员本人完成,严禁任何代签(代为点到)等扰乱考勤制度的行为。代签(或代为点到)一经发现,将计代签双方旷课一次并全班通报批评。
二、请假制度
(一)所有学员在培训期间请假必须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请假手续一律视为无效请假;
(二)所有学员请假需提前写好请假条,由学员所在院(系)党支部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病假还须出示医务室诊断证明)后,将请假条交给培训班的负责人,待培训班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请假;
(三)请假条需在请假课程开始前交给本次培训的工作人员(临时请假除外),以便工作人员及时做好考勤工作;不按要求提交的请假条视为无效请假;
(四)需要临时请假者,请提前向本次培训的工作人员口头 请假,待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请假,并且在下一次课程开始之前按要求补交假条;
(五)请假次数超过一次者,将取消优秀学员评比资格。
三、课堂纪律
(一)所有参训学员应自觉遵守培训作息时间,按时到课;
(二)培训期间全体参训学员请自觉将手机调至关机或静音状态,培训期间禁止接打手机;
(三)所有参训学员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禁止有随意喧哗、 闲谈等扰乱课堂纪律的行为。
四、其他
培训期间发生如下情况将直接取消学员的优秀学员评比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培训资格,不予颁发结业证书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一)未能按时完成培训课程以及学业任务者或考核未通过者;
(二)不服从老师和工作人员管理,辱骂老师和管理工作人员者;
(三)打架、聚众斗殴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者。
全体学员应注意课程时间安排,按时到课。实践课程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人身与财产安全,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畅通,以便与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