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六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19-03-04
中新党发〔2019〕10号
各二级党组织:
为强化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的学习,帮助发展对象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切实做好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学校党委的部署,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六期发展对象培训班计划在3月上旬开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进入党校培训的学员必须已被确定为入党发展对象;
(二)能够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二级党组织按照发展计划,推选符合条件的发展对象参加培训。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内容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学习党的性质与宗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
(二)培训形式
采取课堂集中教学、影像教学、集体活动、自学讨论和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党建专题网将开辟“网上党校”专栏,供学员课后自学;
(三)考核
1. 培训考核成绩=平时考察评分40%+结业考试60%;
2. 平时考察评分=考勤50%+培训心得50%;
平时考察评分和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三、纪律要求
(一)学习期间学员必须准时到场,不得无故迟到、缺课或早退,专题辅导课不得请假。迟到、早退超过两次或缺课超过两课时者,将取消其培训资格;
(二)遵守课堂纪律,对于上课不认真,扰乱课堂教学秩序者,将酌情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培训资格;
(三)结业考试作弊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培训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四、其他
(一)各党支部将发展对象培训班登记表(附件2)填写完整交二级党组织审查存档,由二级党组织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二)报送材料:3月7日16:00前,二级党组织将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汇总表(附件3)经二级党组织盖章、党支部书记签名后交至学校党委组织部(广州校区办公楼408室),并将学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dwzzb@xhsysu.cn;
(三)课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六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汇总表.docx
附件: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六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登记表.docx
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4日
(联系人:樊美麟,联系电话:020-87065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