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19年度党建工作经费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19-03-04
中新党发〔2019〕8号
各二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学校预算,经研究,决定下拨2019年度党建工作经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党建经费和党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中新党发〔2017〕2号)的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党建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2019年度党建工作经费下拨标准:机关党委30000元,党总支5000元,直属党支部3000元;每名教工党员150元,每名学生党员80元。
党建工作经费可跨年度使用。
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