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二级党组织副书记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19-09-24
中新党发〔2019〕58号
各二级党组织,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了加强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依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公开选聘二级党组织负责人办法(试行)》(中新党〔2017〕17号),经研究决定,现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聘二级党组织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1. 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1名;
2. 康复系、听力系联合党总支副书记1名。
岗位设置:专职党务干部。
二、选拔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热爱党务,熟悉党务;
(三)敬业奉献,善于管理;
(四)公开公正,择优选拔。
三、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三年以上党龄的中共党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勇于担当,勤政廉洁。
(二)具有三年以上的党政管理或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在本校工作满三年,现任正科岗位或六级职员满两年以上,或现任五级以上职员(含五级);或专职教师具有中级职称满两年以上。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
(五)对于工作能力特别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可按以下要求申报: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下同),任副科长或七级职员满一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任副科长或七级职员满两年;或本科毕业任副科长或七级职员满三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职级待遇按任职经历确定。
应聘者年龄、任职年限、申报材料(职称、学历学位等)有效时间均截止到2019年10月15日。
四、选聘程序
(一)受理报名:报名可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两种方式。请应聘者将《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公开选聘二级党组织负责人报名表(个人自荐)》或《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公开选聘二级党组织负责人报名表(单位推荐)》纸质版交至学校党委组织部(广州校区办公楼408室),电子版发至邮箱:dwzzb@xhsysu.cn 。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下午16:00。
(二)资格审查:学校党委组织部汇总报名情况,会同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学校成立公开选聘工作面试小组,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面试包括笔试、公开答辩、随机提问、评委考评等。
(四)组织考察:根据面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考察人选,由学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并向学校党委报告考察情况。
(五)由学校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六)在全校范围内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七)学校党委发文任命。
五、聘用管理
新聘用干部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计入任期时间。试用期满后,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附件:1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公开选聘二级党组织负责人报名表(个人自荐).docx
附件:2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公开选聘二级党组织负责人报名表(单位推荐).docx
中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2019年9月23日